2025年,彭阳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立足财政职能,坚持“依法理财、规范用权、服务民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财政领域落地见效。现将本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阳光透明”,提升信息公开水平。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特例”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区市县有关党务政务公开规定,不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推进“阳光财政”进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一是扩大公开范围,实现“全面覆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重点通过彭阳县政府网站平台开设公开专栏等途径,在扎实做好县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全面督导全县136个预算单位(含各学校、卫生院等二级预算单位)全部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涵盖本部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资金收支10张报表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等,确保了预(决)算信息公开率达100%。二是强化为民服务,提升“民生温度”。坚持将民生福祉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项”,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8605万元,同比下降9.01%,完成变动预算数的91.02%。坚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及时下达财政衔接资金22744万元,主要用于10个乡镇和8个部门(单位)交通补贴项目、农村低收入家庭公益性岗位、肉牛产业发展等53个项目,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支付,支付率100%。三是深化技术赋能,筑牢“惠民安全网”。依托“一卡通”管理平台,推动财政、业务主管部门与代发银行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补贴对象信息核对、资金拨付、发放进度等全流程线上监管。截至目前,监测补助资金兑付预警信息涉及1866人补贴金额101.26万元,已督促对口业务单位全部完成整改。
(二)恪守“公平公正”,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紧紧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全面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融入财政执行工作全过程。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以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为主题,重点针对《行政处罚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全年新增执法人员13名,完成期满换证人员4名,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整体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二是坚持依法采购,筑牢规范根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领域法律法规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要求,积极督导各部门(单位)规范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96(批)次,预算金额25685万元,作出警告行政处罚3个,并对1个采购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责成采购人对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作出处理。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规范。聚焦重点民生保障、风险防范、财经纪律、会计代理记账等重点领域,先后组织开展“三公”经费、三项费用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累计查出并纠正问题145个,涉及金额6010.26万元。制定《彭阳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彭阳县财政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全面梳理检查主体资格,通过政府网站公布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推动规范检查、精准检查和协同检查。同时依托宁夏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全面推行“亮码”检查,今年以来,共“亮码”入企检查4次,实现执法全程留痕、检查频次可控。
(三)严格“备案制度”,确保财政规范运行。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备案规范管理工作要求,着力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机制,全力确保财政运行日趋规范化、法治化。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备案基础。严格按照《彭阳县本级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将惠民资金管理等涉及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备案范畴。并建立“业务股室起草+法制审核人员审核+局领导审定+专人负责备案”的四级工作机制,明确各环节岗位职责,确保每一件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到备案都有专人跟进、全程把关,避免出现迟报、漏报、错报等问题。二是做好动态管理,维护制度统一。结合法律法规更新和政策调整情况,对现行财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分类梳理有效、失效、废止文件,2025年对《彭阳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机构量化考核办法》进行修订,确保财政政策始终与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学习宣传教育。认真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学法工作计划,着力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集中学习,长期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会前学法42次,开展《民法典》《宪法》《安全生产法》等专题培训3次,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领会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精神内涵。二是全面落实财政法治宣传职责。将普法工作融入财政日常工作,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减灾日、禁毒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在怡园广场、社区、村组等场所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重点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会计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财政政策、反诈骗、安全生产等知识。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悬挂横幅30余条,吸引2000余名群众参与,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切实履行统筹谋划、督促落实、示范引领职责。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统筹。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和党组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及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堵点,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二是深化理论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局党组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内容纳入年度干部学法,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等机制,常态化开展党章规定、预算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40余次。三是坚持学用结合转化。带头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重大财政决策、资金分配、监督执法等工作中,始终先审视合法性、再研究可行性,全年主持审议重大财政事项20余项,均严格遵循法治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三、存在问题
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财政部门多为会计、经济类干部,财政队伍中法学背景及法律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匮乏,面对涉法涉诉问题时力不从心,与财政法治工作面临的挑战不匹配。二是普法宣传渠道较为单一。普法工作在形式上仍然采取悬挂横幅、现场发放普法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宣传覆盖面较小。三是行政执行水平还需提升。受法治队伍和专业能力所限,在具体执法活动特别是执法案卷管理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素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核心内容,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载体,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不少于4次、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前学法不少于20次,着力提升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修订完善财政内部管理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和动态清理工作,确保制度体系科学规范、衔接顺畅;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规范执法流程,完善执法文书制作,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管理和运用,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聚焦财政重点领域,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财经秩序。
(四)创新普法宣传,增强宣传实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方式,聚焦群众和企业需求,开展精准普法活动,丰富普法内容,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开展“法治财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推动财政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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