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彭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任务清单(2022—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学法用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全面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制定《中共彭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与农业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持续深化全体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组织全体“三农”干部开展大学习大轮训,全面落实会前学法制度,确保会前学法半小时,累计开展局党组会专题学习2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党组主要领导带头讲法2次,各支部均开展集中学习20余次;参加彭阳县法律知识考试、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坚持运用“学习强国”“农夫学法”等平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涉农法律法规等,拓宽学习渠道,积极参加2024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全面提高了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等普法宣传为重点,开展普法宣传36次,利用“3·15”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农业、畜牧业、种植业、农机安全及乡村振兴等各类普法宣传5场次,制作宣传展板34块、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培育“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个、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40户,接待咨询群众400余人(次),县级媒体报道2次,有效提升了农业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二)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坚持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党组(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属全局性的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局党组(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规范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全面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并向县司法局报备;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与时俱进开展存量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废止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文件及时进行废止和修订。三是推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继续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重要法律文书和合同起草、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和审查意见。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一是推进农业系统简政放权。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我局已在彭阳县政务网站发布权责清单和执法事项清单目录,并及时对权责清单和执法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随机抽查行动,制定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动态调整和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在彭阳县政务网站公开。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法治环境。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提高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全年办理各类行政许可936件。
(四)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提升农业执法能力。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后制定并严格落实《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农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各项制度20余项。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大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种业监管执法年、农资市场规范提升、畜禽逃检和私屠滥宰等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68人次,其中联合市监局、公安局开展执法检查1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0车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门店125家,其中利用宁夏“慧执法”手机APP开展检查47次,在“慧执法”平台上录入监管对象基础信息160余条,核查投诉举报线索10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及告知书21份,督促下架过期种子45袋,收缴水溶性肥料1275袋,有效防止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28起,办理案件17起(普通程序案件16起,简易程序案件1起),发送协助调查函5份,现已办结15起,其他案件正在办理之中,没收违法所得1.7863万元,共计罚没金额29.6826万元,扣押农药13种871瓶盒,无害化处理鸡1个,挽回经济损失12.35万元。指导小岔乡人民政府办理禁止在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区域内焚烧秸秆案件1起,指导交岔乡人民政府办理禁止放牧案件1起,稳步推进了农业农村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之规定,全县农业农村系统现有执法人员50人,全部实行持证上岗。
(五)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促进农村和谐安定稳定。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积极主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心平气和解决矛盾和问题。2024年,我局共受理12345平台诉求件395件,并全部办结。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职责的有关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局党组多次专题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分管领导负责对工作进行直接领导和督导,促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按时完成年度述法工作报告。制定2024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有效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专题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开展年度述职述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现100%全覆盖。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相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人才欠缺,执法后备力量不足。县农业农村局持有执法资格证人员50人,无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人员少,工作量大,任务重,无法满足正常监督执法任务需要,且执法现有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全部涉农专业出身,依法行政能力欠缺。
(二)农业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还不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时代发展,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要求越来越高,另因平时工作业务繁忙及执法人员思想认识不够,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不够,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及执法技能有待提高,执法文书制作还需进一步规范。
(三)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普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给农业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单一,普法宣传形式不够新颖、内容不够丰富,宣传效果不突出,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丰富。运用新媒体手段做好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普法的针对性、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厘清农业执法职责,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厘清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业管理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确保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集中力量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
(二)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和技能的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自学和外出交流学习,尽快适应农业执法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加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力度,结合“八五”普法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开展“法治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建立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联系机制,遴选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80户,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充实执法专业人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综合素质,加大专业化培训频次和深度,加快专业知识更新步伐,制度化推进“人人执法、全员办案”。计划招聘法律专业工作人员2名,缓解执法人员不足、专业人才稀缺等问题。持续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四)提高执法水平,规范农业行政执法。严格遵循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依法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保证案件准确率100%,力争办理1件以上全区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评查,及时发布全县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和农业执法典型案例。开展执法效果交叉互评,从解决“不会、不敢、不愿”执法问题入手,不断创新分级培训、内部轮岗、交叉互评、行业比武等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执法工作整体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部门联动,持续维护农村稳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农资打假等方面的工作部署,积极主动与检察、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围绕种子、肥料、农兽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执法领域,建立健全部门间情况通报、案情会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对涉农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力度。继续加强与县司法局协作,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参与法治政府和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建设,引导农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围绕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生长”“零产量”工作目标,结合农忙重要时节,开展禁种铲毒宣传“五进”活动,联合公安、乡镇开展全域拉网式踏查,确保“零产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
(六)加强执法保障,不断改善执法条件。争取财政支持,将执法装备运维经费、执法抽检经费、罚没物品保管处置经费等纳入部门预算,按标准配置执法办公用房和问询室、调解室、听证室、物证室、罚没收缴扣押物品仓库等执法辅助用房,推进执法装备项目建设,确保满足执法工作需要。
(七)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扩大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协议)审查、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参与率,加强风险防范,整体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八)加强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树立服务型执法理念,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新的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不作为、滥作为的监督。
(九)加强数据资源共享,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对接宁夏“慧执法”和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网上办案系统+移动执法APP+执法终端”三位一体信息化执法模式,实现办案流转网上运行、执法文书线上生成、执法办案同步问询、执法信息及时公开。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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