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红河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地位,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发展思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助力推进红河各项社会事业平稳发展。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法治思想基础。一是聚焦学思践悟。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警示教育、文件自学等形式,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工作。常态化抓牢《红河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红河镇2023年领导干部学法清单,通过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总书记《论“三农”工作》等,引导全镇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的显著优越性,增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底气和定力,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2023年,会前学法及干部理论学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32次。二是聚焦原文解读。坚持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家喻户晓。三是聚焦服务群众。在加强法律宣传的同时,推动公正文明执法,围绕“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政府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依法履行职能,提升法治建设效能。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都需经过相关专题会议、党委会集体讨论后决定,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二是坚持文件规范管理制度。镇党委和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发文前,由法律顾问对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核通过后由主要领导正式签发。对于在经济交往、征地拆迁等领域中需要签订的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文书,都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落实《彭阳县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办法》,签订法律顾问合作协议。2023年政府法律顾问接手代理的案件共22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3件,民事诉讼案件19件,一审17件,法律意见书1份,列席党委会议1次,为政府涉法涉讼事务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坚实的法律保障,有效推进了法治建设工作。四是全面加强考核检查。切实将法治工作纳入全镇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把各村和企事业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的考核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工作同步考核、同步检查;对工作发现存在问题,限期落实整改,举一反三,确保问题及时得到整改。
(三)落实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展公开的内容、规范公开的程序、时间和形式。2023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全面落实权责统一的行政执法体制,严格实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两人以上执法、“亮证”执法、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应当主动告诉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制定《河镇人民政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2023年以来,无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行政立案一般案件7件,案件办理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及时整理案件卷宗并进行装订归档。三是自觉接受行政权力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履行应诉职责,积极组织学习关于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相关会议文件,全面分析解决问题。同时认真做好各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以及县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办理镇级及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意见、建议4件,代表满意率100%。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提升法治乡村氛围。坚持法治与自治、共治、德治有机结合,利用已有的公共文化设施,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继续推进“法律八进”活动,深入企业、学校、村组开展法治宣传,发送民法典等法治图书千余本。法律顾问对全镇“法律明白人”开展培训12次,组织参加2023年“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法律明白人”法律知识挑战赛1次;开展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禁毒日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2000余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二是深化规范行政行为。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之中,开展2023年法治大讲堂13次(镇政府1次,12个行政村各1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日常学法,不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水平。引导和激励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学法、守法,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理念,按照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本单位新执法系统的人员信息维护工作,及时做好执法证的清退、更换、登记等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三是巩固乡村振兴成果。发挥好法治对乡村振兴战略的保障作用,充分利用“3·15”、“4·15”、“6·26”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田间地头宣讲民法典、刑法、行政处罚法等群众身边的常用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推动街头普法、村组普法40余次。扎实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等,法律顾问为群众代写文书11次,提供法律咨询25次,打通法律服务惠民“最后一米”,更好满足了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要。
(五)科学完善机制,持续夯实基层治理。全面推进基层治理“1+1+3”工作机制落实,形成了问题联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工作格局,实现了党建引领、平台共用、力量集聚、治理提升的良好局面。一是强化支部引领,多方联动提能。组建功能型党支部,实行一站式协同办理。认真落实“周碰头、月分析、季考核”制度,对“问题清单”进行分析研判,科学制定化解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站所、责任人员、办结时限,建立“责任清单”,实行三色预警管理。韩堡村成功申报“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二是强化中心主抓,信息平台提效。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以综治中心为阵地,建立“基层智慧中心—数字乡村”综合服务体系,探索搭建“村村享”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以“多网融合、一网共享”为导向,依托视频信息监测技术,整合资源在全镇12个行政村安装摄像头103个,初步实现乡村治理数字化全覆盖。大力推广政务信息网上查、监管政务网上看,探索“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新模式,推动“互联网+网格化管理”,在全镇实行网格化治理,将全镇12个行政村划分为267个网格,全面构建覆盖镇村、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服务治理网格体系。
(六)防范重大风险,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进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1+1+3”工作机制纵深发展,形成问题联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2023年以来,结合“调解九进 服务万家”活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工作,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0件,成功调解120件,调解成功率100%。全面推行“4333”信访工作机制,“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办理工单83件、宁夏网上信访综合管理平台办理信访件11件,答复率100%,群众满意度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普法措施不多,效果不明显。法治宣传存在盲区死角,缺乏针对性、有效性,普法形式单一,运用新媒体少,吸引力欠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致富带头人、农民等重点学法对象没有做到“分类别、多层次、全覆盖”,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整体还需加强。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水平还有待提高;镇综合执法办公室执法设施不全,执法记录仪等专业的执法设备较为落后;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较弱,持有行政执法证人数较少,执法水平还需提升。三是尊法学法守法氛围不浓厚。个别村务公开栏缺少法治宣传内容,村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思维未真正有效落实到位,部分群众对党委、政府开展的工作不支持、不配合、有抵触。
三、2024年工作思路
结合存在问题及法治建设实际,下一步,红河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按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实施“五大战略”之依法治区战略要求及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主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升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巩固韩堡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总结宣传学习示范创建典型经验,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优化法治建设人才队伍,加强人才配置,提升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加强备案审查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的培养和储备,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加强政府聘用法律顾问和“一村一法律顾问”使用,提高法律顾问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和涉法事务的质量和成效。
二是压实政府依法履职责任。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做好权责事项清单的学习、发布和动态调整。巩固拓展“放管服”改革成效,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向企业和群众需求转变。探索开展市场管理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为企业协调、提供便捷、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质效,利用“村居”法律顾问和可视电话,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村居延伸覆盖。
三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更新执法设备、优化执法人员,全面培训赋权事项,提升基层综合执法效能。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注销行政执法资格并收回行政执法证。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和实施。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确保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办事。
四是依法有效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健全完善“1+N”应急管理预案体系,进一步提高各类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依法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全面提升镇村专业救援力量应急响应、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五是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推进政府合同管理规范化,严格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有效防控法律风险。
六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推进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遗留问题导入诉前处理或者人民调解。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进党政负责人严格依法出庭应诉,积极回应关切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彭阳县红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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