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3/2023-00043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公安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公安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11-0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我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1月底,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

二、重点车辆

面包车、货车、校车、农用车、摩托车、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拖拉机等车辆。

三、重点违法

1、严查农村面包车超员、超速、不系安全带、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

2、严查轻型、重型货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严查农用车、拖拉机反光标识不全、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4、严查两轮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挂牌,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横穿道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5、严查校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6、严查机动车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报废、不按规定购买保险、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7、严查学生乘坐超员车辆或乘坐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交通违法行为;

8、严查侵占道路摆摊设点等交通违法行为;

9、严查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不服从管理,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安全驾车,规范行为,齐心协力共创安全有序的通行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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