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切实提高县域科技创新水平,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印发《自治区县域科技创新引导项目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6〕3号)和《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自治区县域科技创新引导项目组织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彭阳县2026年自治区县域科技创新引导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聚焦特色产业和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紧扣自治区重点产业和彭阳县“五特四新四优”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需求,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乡村振兴的支撑引领作用,着重引进转化能够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县域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模式等各类先进、实用科技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着力培育有影响力的科技应用场景。要注重规模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集中资金支持实施一批技术先进、效益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项目,着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形成一批有形、有感、有效、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场景。
(三)充分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鼓励科技特派员、科创专员等申报项目,推动人才下沉、成果落地。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县域联合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基地和各类创新载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带动培养本土科技人才。持续深化东西部科技合作,支持区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以及外省跨区域科技特派员带技术、带成果深入农村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指导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在本县内运营满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状况良好,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或产业化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新型经营主体等。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不在环保、消防、市场监管重大违法行为和科研违规失信处罚影响期内,在项目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项目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任务分工及各方责任义务。
(二)拟转化科技成果须权属明晰,具有近五年内的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知识产权证书,成果转化推广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符合科技安全、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生态环保等相关规定,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三)项目须符合产业和乡村振兴发展需求,有利于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能够产生规模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形成有影响力的科技应用场景,具有良好推广前景和显著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四)对已经大面积推广的科技成果、成果权属不明晰的项目不予支持。已经在本县内转化的科技成果不再支持立项。同一企业、新型经营主体或同一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内,最多只能申请1项县域科技创新引导项目。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在项目实施期内不得重复申报新的县域科技创新引导项目。
(五)申报单位正在承担实施或参与区、市、县科技项目数不超过3项,其中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项目申报单位配套资金与财政资金达到1:1的,优先支持。
三、相关材料
(一)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技术合同及认定登记表、专利证书、新品种证书、新药证书、奖励证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他技术权益证明、成果转让协议等。
(二)申报单位法人证书、项目实施承诺函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2025年企业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
(三)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征信,提供单位法人和项目负责人个人征信。近两年申报单位和负责人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和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和不在科研违规失信处罚影响期内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2026年6月5日至6月18日,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自治区县域科技创新引导项目模块进行申报,网址:https://gl.nxinfo.org.cn/nxsti/default.html,申报端口将于6月上旬开放,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项目申请书并上传附件材料,申报材料中不得有涉密内容。申报完成后线下填报附件二(彭阳县 2026年自治区县域科技创新引导申报项目统计表)。逾期不予受理初审。
(二)形式审查: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围绕资质审核、材料审核、项目查重等方面。
(三)专家评审:拟定于6月22日至2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专家组采取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项目评审,申报单位准备5分钟PPT汇报。评审重点评价科技成果的先进性、适用性、示范转化预期效果及考核指标、绩效目标、资金预算的合规合理性,以及申报单位的项目实施条件、技术水平、组织管理能力等。
(四)现场核查: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组织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核查申报单位的运行状况、项目实施条件和组织保障等。
(五)审定立项:根据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及年度引导资金预算等情况,研究确定拟立项项目,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下达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五、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周花
联系方式:0954-7012573
邮箱号:pyktb@163.com
附件1: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县域科技创新引导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彭阳县2026年自治区县域科技创新引导申报项目统计表
彭阳县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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