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彭阳县关于持续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通知》(彭电商组发〔2020〕1号)精神,我局拟审核兑现:
1.2020年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彭阳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每年交易量达到1万单以上的,每单给予1元的以奖代补资金;达到2万单以上的,每单给予2元的以奖代补资金;达到5万单以上的给予每单3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2.2020年彭阳县电商服务站通过网店、微信、快手等方式销售本地农特产品的,按照交易单数给予每单2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3.2020年第四季度全国各地物流上行每单快递企业首重资费低于4元(含4元)的,给予快递企业每单基础物流补贴2元,按月结算,年终累计超过2万元的给予每单增加0.5元的扶持补贴。
请各企业按照附件中补贴申报资料内容,收集整理以上3类补贴佐证资料,积极申报,并于2021年1月31日前报至发展改革局203室。(联系电话:0954-7014405)
附件:补贴申报资料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20日
附件
补贴申报资料
1.补贴申请文件;
2.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
3.快递物流合同(快递企业与电商企业);
4.电商企业快递费用支付凭证;
5.电商企业网络店铺农产品销售订单汇总数据截图;
6.快递企业收取电商企业快递费用收款证明;
7.快递企业后台充值记录;
8.本地农产品证明;
9.农产品销售订单明细(电子版);
10.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写清本年度落实安全生产、环保情况);
11.企业信用等级证明(要求C级以上)(电商服务站不用提供);
12.订单数2%的物流信息随机抽查截图(抽查信息中虚假信息不得超过5%,否则按虚假申报不予兑现,5%以下单数按1:50扣减);
13.其他根据企业实际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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