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水务局:
你局呈报《关于申请彭阳县王洼矿区至鸦儿沟等28条农村道路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彭交发〔2023〕27号)、《关于申请彭阳县小河流域石家峡水库农村道路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彭水发〔2023〕31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县交通运输局修建王洼矿区至鸦儿沟等28条119.555公里农村道路(用地面积121.3693公顷)、县水务局修建小河流域石家峡水库1条农村道路2.529公里(用地面积1.4147公顷)。在修建中所有道路路基宽度不得超过8米。土地所有权为集体土地,按农用地管理。
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和用途组织实施,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尽快解决群众行路难、运输难问题,推动我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并严格按照农村道路用地管理要求,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原则,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占用耕地部分必须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同时应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用地监管,严格把握用地范围,不得擅自或变相将农村道路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擅自扩大农村道路用地范围和规模。
附件:王洼矿区至鸦儿沟等29条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汇总表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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