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1/2017-25980
文号
彭政办发〔2017〕26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03-0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G327征迁安置居民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彭政办发〔2017〕26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白阳镇、城阳乡人民政府:

《G327征迁安置居民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G327征迁安置居民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我县规划新建白阳镇任湾,城阳乡刘河宁湾、吴川,城阳马山、转湾,陈沟、韩寨、杨坪、沟圈9个G327改扩建工程征迁安置居民点和沟圈街道商住楼征迁安置点。目前各居民点征迁和地面附着物清理工作基本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已经县规划委会审定通过,建设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为加强居民点建设管理,推进居民点建设进程,经2016年10月28日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任湾居民点:规划建设用地64亩,安置总户数75户。建设内容包括水、电、路、电视网络通讯、文化广场、村部建设、污水处理、绿化美化亮化等公共基本设施建设和宅院房建。

(二)刘河宁湾居民点:规划建设用地67亩,安置总户数62户。建设内容包括水、电、路、电视网络通讯、文化广场、污水处理、绿化美化亮化等公共基本设施建设和宅院房建。

(三)刘河吴川居民点:规划建设用地45亩,安置总户数45户。建设内容包括水、电、路、电视网络通讯、文化广场、污水处理、绿化美化亮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宅院房建。

(四)城阳马山居民点:规划建设用地63亩,安置总户数60户(其中建档立卡易地搬迁户36户)。建设内容包括水、电、路、电视网络通讯、文化广场、污水处理、绿化美化亮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宅院房建、城阳村部、卫生室建设。

(五)城阳转湾居民点:规划建设用地52亩,安置总户数46户。建设内容包括水、电、路、电视网络通讯、文化广场、污水处理、绿化美化亮化、产业配套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宅院房建。

(六)陈沟居民点:规划建设用地63亩,安置总户数46户(其中建档立卡易地搬迁户7户)。建设内容包括水、电、路、电视网络通讯、文化广场、污水处理、绿化美化亮化、产业配套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宅院房建、陈沟村部、卫生室、幼儿园建设。

(七)韩寨居民点:规划建设用地108亩,安置总户数90户(其中建档立卡易地搬迁户20户)。建设内容包括水、电、路、电视网络通讯、文化广场、污水处理、绿化美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宅院房建、韩寨村部、卫生室、幼儿园建设。

(八)杨坪居民点:规划建设用地84.2亩,安置总户数76户(其中:建档立卡易地搬迁户20户)。建设内容包括水、电、路、电视网络通讯、文化广场、污水处理、绿化美化亮化、产业配套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宅院房建。

(九)沟圈安置点:规划建设用地12.7亩,安置总户数32户。建设内容包括水、电、路、电视网络通讯、污水处理、绿化美化亮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商住房建。

二、建设主体及责任

(一)立项批复: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

(二)土地报批:由县国土局负责。

(三)规划设计:由县建环局负责。

(四)道路给排水、污水处理及亮化工程:由建环局承建。

(五)电力工程:由县供电局承建。

(六)电视网络通讯工程:由政府网站、县网络公司、电信、移动、联通公司承建。

(七)文化广场、公共服务设施:由所在乡政府承建。

(八)宅院房建:由所在乡镇监管、村级两委组织、住户代表小组委托施工企业统一代建。

(九)村部:由所在乡政府承建。

(十)卫生室:由县卫计局承建。

(十一)幼儿园:由县教育体育局承建。

(十二)绿化美化:由县林业局承建。

(十三)太阳能热水器:由县农牧局承建。

(十四)产业配套:由县扶贫办、农牧局承建。

(十五)施工用水:由水务局接入施工现场。

(十六)施工用电:由供电局接入施工现场。

三、建设投资及来源

(一)土地报批、规划设计等前期费用,由县财政统一安排。

(二)水、电、路、通讯网络、文化广场、污水处理、绿化美化亮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配套投资除部门争取项目资金补贴外,缺口部分由县财政统一安排。网络设施建设投资由所属企业自筹解决。

(三)宅院房建投资由征迁安置户用征迁补偿金和自筹资金解决。

(四)村部建设投资由县委组织部争取项目资金解决。

(五)幼儿园建设投资由县教育体育局争取项目资金解决。

四、建设工期及时限

2016年11月至2017年8月。

五、建设管理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G327征迁安置居民点建设优质高效、安全、有序推进,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彭阳县G327征迁安置居民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红社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继讲  县建环局局长

陈伯洲  白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正虎  城阳乡人民政府乡长

成  员:雅玉贵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志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胜利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王永贤  县财政局局长

韩志琦  县监察局局长

孙智慧  县审计局局长

李 龙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杨如芝  县国土局局长

景德镇  县建环局副局长

曹永旿  县林业局局长

袁继安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章建波  县卫计局局长

李 伟  县扶贫办主任

张会东  县供电局局长

王 雄  县网络信息中心主任

张建贵  县广电网络公司经理

刘治学  县电信公司经理

伍贵生  县移动公司经理

郅 韬  县联通公司经理

(二)强化责任落实。所在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抓好项目实施,配强建设力量,倒排建设工期,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共建合力,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保障G327征迁安置居民点建设顺利进行。各乡镇、相关部门将工作进展情况于2017年3月20日前报政府办。

(三)严格督查考核。政府办、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要全面加强G327征迁安置居民点建设的督导工作,确保居民点建设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和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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