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2026年2月13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来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县分局      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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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7015005

传真电话:0954-7015005

通讯地址:彭阳县城悦龙山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阳县王洼电厂余热至县城供热管网项目

建设单位:彭阳县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彭阳县王洼镇、草庙乡、白阳镇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绿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通过长输管网将王洼煤电联营电厂产生余热引到王洼镇区、矿区、彭阳县城等沿线区域进行集中供热,设计供热面积442.05万m2,热负荷219.97MW。主要建设内容:供热管道53.80km(其中0级网线路长45.4km,一级网线路长8.4km)、泵站6座(升压泵站2座、隔压站2座;换热站1座,均压站1座)、检查井12座,管道配套安装关断阀门、旁通阀、安全阀等设备。项目不设置取土场和弃土场和施工宅基地,施工便道布设在管线临时作业面内。项目永久占地7292.84m²,主要为泵站占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范围内;项目临时占地总面积747978m2,主要为施工管线临时作业面占地,其中生态红线面积23822m2、永久基本农田149908m2。项目总投资为47421.07万元,环保投资18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为管线工程,主体工程布设于地下,项目建设临时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属环境敏感区。项目在前期选线过程中对线路方案进行优化,并进行了不可避让论证,分别取得彭阳县人民政府符合生态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和彭阳县自然资源局临时用地占用基本农田不可避让论证审查,工程范围内无重点保护的动植物和敏感目标,建成后基本保持原有生态环境状况。项目环境影响主要在施工期,主要为基础开挖造成的水土流失和植被损坏,施工活动产生的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项目工程布局及各类临时占地、土方平衡、工期等经过详细论证和审查,施工活动在限定范围内进行按照预定方案执行,施工过程生态保护措施主要通过加强临时性工程占地复垦的监理工作、明确标示开挖边界、沿放样边界设立连续坚固的隔离设施、设置彩钢板围挡或警示桩、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立即实施复垦复绿措施等进行控制,项目施工对生态环境影响总体可控且影响时间较短并可恢复。施工过程产生扬尘通过洒水、覆盖、围挡等措施进行防治,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或洒水降尘,不排放,噪声通过合理布局、控制作业时段、禁止夜间施工、重点部位设置声屏障等措施防治,项目施工过程产生建筑垃圾、路面破除的混凝土送指定地点进行综合利用,废保温材料、废弃防渗土工膜能综合利用的进行利用,不能利用的与生态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置。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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