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华电彭阳0.625万千瓦驭风行动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县分局      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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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环彭审〔2025〕11号

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宁夏中科安创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华电彭阳0.625万千瓦驭风行动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拟在彭阳县王洼镇李寨村建设1套0.625万千瓦风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座10kV开关站、4.6km集电线路。风电机组机型号为WTG6250B机组,轮毂高度160m,叶轮直径220m,额定功率6250kW,叶片3片,风机基础永久占地面积564m²;开关站内布置箱式变压器成套装置、SVG、二次设备舱、工具间等,永久占地面积441m²;集电线路为1回10kV架空线路。 项目施工改造土路0.22km,施工道路路面宽3m,施工道路总占地面积660m2, 项目设一个施工营地和吊装平台,施工营地占地面积2000m2,吊装平台占地面积2581.826m2。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246.826m,其中永久占地1005m,临时占地5241.826m²,占地类型全部为其他林地,不在生态红线范围,不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项目总投资为32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5万元。

根据《报告表》结论,项目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允许类项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鼓励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项目用地已取得主管部门的许可,项目建设过程环境影响可控,运行过程环境影响较小,同意项目按《报告表》所列内容建设,《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可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到位,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措施。项目各类活动要严格限制在批准的用地范围内,并在用地边界设置明确的界限,严禁作业人员、车辆进入界外乱碾乱轧;平整场地、施工便道建设等活动要对表土进行剥离并单独堆存,用于后期临时用地土壤和恢复;易产生水土流失的部位要设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营地、临时道路等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

2、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场地进行围挡,物料定点堆放,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应加盖遮盖物,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弃渣集中定点堆放、及时清运回填。土方作业要采用湿法作业,在易产生扬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加强洒水频次,遇到大风天气应停止土石方作业。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开挖,严格控制水土流失。建筑垃圾、土石方禁止堆置在坡度较大区域,施工工地应设置临时导流沟、沉淀池,冲刷雨水可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做农肥使用,施工、生活废水不得外排。

4、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严格控制夜间作业时间,非特殊情况禁止夜间作业,如夜间作业,需提前在周围人口居住区公示。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的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施工期各井场边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5、做好固危废物处置工作。施工永久弃渣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临时弃土用于施工后期回填和绿化覆土,施工废料、废包装交由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运营期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沾有废矿物油的废手套或抹布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单独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风机维护产生的废旧玻璃钢材、废轴承、废包装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

三、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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