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固原市王洼矿区西部石炭—二叠系煤炭资源调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县分局      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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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环彭审〔202512

陕西省一八六煤田地质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宁夏中科安创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固原市王洼矿区西部石炭—二叠系煤炭资源调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拟对王洼矿区西部石炭—二叠系煤炭资源调查,在彭阳县罗洼乡设置2口勘探井场,每个井场各设一口勘探井,坐标分别为:D101井场(E106°36′39.169″,N36°12′14.217″)、D202井场(106°36′47.489″,N36°13′25.09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前期工程(包括工程测量、井区表土剥离与平整、排水设施建设、临时办公生产用房建设、设备布置与安装,泥浆池、钻井液循环池、危废贮存间等环保设施建设等)、二维地震探查、钻井、地球物理测井、采样测试、封井及站场恢复等。钻井均采用直井方式进行,井身为2开井结构、绳索取芯工艺进行钻探施工、井完钻平均深约1300m,项目在每个井场单独布设生活区,配套安装柴油发电机1台,30m³钻进液循环水池和泥浆池各1座、42m³清水池各1座,项目施工道路利用现有道路,项目总用地面积4850m2,全部为临时用地,项目总投资概算为6226.9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2万元。

根据《报告表》结论,项目为煤炭资源调查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项目选址避开生态红线,用地已取得主管部门的许可,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并满足“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前期施工活动过程环境影响可控,钻进、勘查活动产生的污染物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收集和处置,同意项目按《报告表》所列内容建设,《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可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到位,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各类活动要严格限制在批准的用地范围内,并在用地边界设置明确的界限,严禁作业人员、车辆进入界外乱碾乱轧;平整场地、施工便道建设等活动要对表土进行剥离并单独堆存,用于后期临时用地土壤的恢复;易产生水土流失的部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各井勘探工作完成后,井场按照拟定方案进行生态恢复。

2、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场地进行围挡,物料定点堆放,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应加盖遮盖物,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施工设备要选用检验合格设备,并定期检查、检修,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井场,避免生产用水和非生产用水合流、清水和污水混流,井场要分区防渗,泥浆、油品、危险废物等储存设施重点防护区域底部要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铺设防渗膜,钻井过程采用套管与岩土隔离,确保井壁不会发生侧漏,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强化各类废水的管理;井下作业废水等要采用专用设施不落地收集,废弃的钻井液、洗井废水、设备和钻台冲洗用水均进入钻井液循环池,能回用的全部回用,不能回用的按照《报告表》给出方案在钻井液循环池风干,严禁排放。盥洗废水就地泼洒抑尘,移动式环保厕所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

4、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各类设备低噪声设备,对重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严格控制夜间作业时间,非特殊要求禁止夜间作业,如夜间作业,需提前在周围人口居住区公示公告,各井场边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5、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钻井过程产生的钻井泥浆、岩屑等固体废物要进行不落地收集,分别暂存于钻井泥浆池,应委托专业处理单位转运到专门处理场所统一处理;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应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临时暂存间,待调查结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勘探工作完成后,井场内各类固体废物要全部转出并得到妥善处置,严禁在井场内直接填埋和向其他区域倾倒。

三、落实《报告表》明确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防止环境风险,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和物资,加强演练,环境应急预案按规定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四、勘探工作完成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并将验收情况及时向我局和其它主管部门进行报备,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交接。

五、本批复只对报告表内容有效,建设内容、规模等发生重大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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