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2025年6月17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来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县分局      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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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三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7013710

传真电话:0954-7015005

通讯地址:彭阳县城悦龙山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宁夏华电彭阳0.625万千瓦驭风行动风电项目

建设地点: 彭阳县王洼镇

建设单位: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中科安创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拟在彭阳县王洼镇李寨村建设1套0.625万千瓦风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座10kV开关站、4.6km集电线路。风电机组机型号为WTG6250B机组,轮毂高度160m,叶轮直径为220m,额定功率6250kW,叶片数3片,风机基础永久占地面积564m²;开关站内布置箱式变压器成套装置、SVG、二次设备舱、工具间等,永久占地面积441m²;集电线路为1回10kV架空线路。 项目施工改造土路0.22km,施工道路路面宽度3m,施工道路总占地面积660m²,项目设一个施工营地和吊装平台,施工营地占地面积2000m2,吊装平台占地面积2581.826m²。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246.826m²,其中永久占地1005m²,临时占地5241.826m²,占地类型全部为其他林地,不在生态红线范围,不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项目总投资为32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的植被损坏和水土流失、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植被损坏和水土流失主要防治措施为项目各类活动要严格限制在批准的用地范围内,并在用地边界设置明确的界限,严禁作业人员、车辆进入界外乱碾乱轧;平整场地、施工便道建设等活动对表土进行剥离并单独堆存;易产生水土流失的部位要设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营地,吊装平台等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为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不进行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对因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应采取遮盖、洒水、围挡等控制措施,施工噪声防治措施为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制定施工计划;降低设备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用减振垫、隔声围墙等措施。

二、宁夏固原市王洼矿区西部石炭—二叠系煤炭资源调查项目

建设地点:彭阳县王洼镇

建设单位:陕西省一八六煤田地质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中科安创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拟对王洼矿区西部石炭—二叠系煤炭资源调查,在彭阳县罗洼乡设置2口勘探井场,每个井场各设一口勘探井,坐标分别为:D101井场(E106°36′39.169″,N36°12′14.217″)、D202井场(106°36′47.489″,N36°13′25.09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前期工程(包括工程测量、井区表土剥离与平整、排水设施建设、临时办公生产用房建设、设备布置与安装,泥浆池、钻井液循环池、危废贮存间等环保设施建设等)、二维地震探查、钻井、地球物理测井、采样测试、封井及站场恢复等。钻井均采用直井方式进行,井身为2开井结构、绳索取芯工艺进行钻探施工、井完钻平均深约1300m,项目在每个井场单独布设生活区,配套安装柴油发电机1台,30m³钻进液循环水池和泥浆池各1座、42m³清水池各1座,项目施工道路利用现有道路,项目总用地面积4850m2,全部为临时用地,项目总投资概算为6226.9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期临时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坏和场地平整引起的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泥浆、钻井废水、扬尘、各类机械排放废气、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通过用地前报批、严格控制作业范围、强化环境管理和教育、表层土壤单独存放、设置雨水导排设施,关键部位场地硬化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植被损坏和控制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按拟定方案恢复。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井场泥浆池、钻井液循环池铺设厚度不小于1.5mm的高密度聚乙烯膜(HDPE)进行防渗,柴油桶采用高架油桶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废弃的钻井液、洗井废水、设备和钻台冲洗用水均进入钻井液循环池、经钻井液循环池沉淀固液分离后上清液回用,剩余不能循环使用的,在钻井液循环池自然干化,不排放,污泥按照工业固废处理;噪声通过优化运输线路、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进行控制;钻井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暂存在有防护设施的场所内,工程结束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交委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25000吨PE颗粒和改性颗粒资源再生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宁夏盛元环保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鼎元鸿旭环境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区块三),总占地面积20000m2,项目以废旧地膜、大棚膜、滴灌带为原料生产PE颗粒和改性颗粒,设计年处置废旧地膜、大棚膜、滴灌带30000吨,年生产PE颗粒17000吨、改性颗粒800吨。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层纲结构生车间、原料库各一栋,总建筑面积2141m2,生产车间分割为生产区、成品区,生产区安装4条PE颗粒生产线,2条改性颗粒生产线,成品区设置成品库房、危废暂存间等,配套建设6套挤出造粒工序废气集气罩和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清洗破碎废水循环处理设施(三级沉淀池)、化粪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间等环保设施和办公、生活用房等公用设施。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选址位于工业园区,项目用地为园区提供标准用地,基础设施配套完备,施工期主要为钢结构建设和设备安装,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生产用能为电,冬季采暖由集中热源提供,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原料清洗水和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设备噪声和不合格产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沉淀池污泥、原料人工分拣废物等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在热熔挤出、造粒机出口安装半密闭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集中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清洗破碎废水及循环冷却排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管排放;主要噪声设备均置于室内,并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定期维护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外售至废旧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沉淀池污泥送砖厂综合利用,原料人工分拣废物送固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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