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5月13日我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9日。
联系单位: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联系电话:0954—7015005
传真电话:0954—7015005
通讯地址:宁夏彭阳县悦龙山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宁夏小型引调水工程彭阳县红河、茹河和安家川片区水源联通供水工程 | 固原市 彭阳县 | 彭阳县水务局 | 宁夏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5月13日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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