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固原市交叉检查移交问题处理情况的公示

来源:彭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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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的通知,固原市基金监管交叉检查泾源县检查组共检查我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家,移交该院交叉检查问题线索16条,涉及违规医保基金368443.93元,该院提出申述意见,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查核实后违规问题13条,涉及违规基金125324.91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我局对违规使用的125324.91元(其中:职工18087.78元,居民107237.12元)医保基金全部追回上缴彭阳县医保中心基金专户;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给予1倍的罚款,即处罚罚金125324.91元,已上缴彭阳县财政专户,现就具体情形公示如下:

彭阳县中医院:共核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5324.91元(其中:居民107237.12元、职工18087.78元。追回医保基金125324.91元,处罚上缴罚款125324.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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