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阳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处理情况的公示

来源:彭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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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开展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检查和2024年度全覆盖检查工作通知》(彭医保函202412)安排,20249月,彭阳县医保局专项检查组对全县16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专项检查全覆盖检查,共核定违规问题12829条,涉及医保基金82520.29元,其中职工1078条,涉及医保基金7806.8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我局对违规使用的82520.29元(其中:职工7806.8元)医保基金全部追回上缴彭阳县医保中心基金专户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对符合立案条件定点医疗机构彭阳县中医医院院进行立案调查,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虚记收费、串换项目、多记收费7项30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涉及11633人次、74555.2元(其中职工涉及953人次,7232.7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我局对彭阳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的74555.2元(其中:职工7232.7元)医保统筹基金全部追缴,对74555.2元违规使用统筹基金给予1倍的罚款,即处罚罚金74555.2元。截至2024年926日,彭阳县中医医院已将违规使用的74555.2元医保金全部上缴彭阳县医保中心基金专户;将74555.2元罚金全部上缴彭阳县财政专户。

现予以公示。


彭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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