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彭)应急罚当〔2023〕6号

来源:彭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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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彭阳县世纪加油站

地址:彭阳县城阳乡彭镇公路14公里处        邮政编码:   756599

法人(负责人):谭**

联系电话: 138****7858

违法事实及证据: 违法事实:2023年6月25日,彭阳县彭阳县应急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彭阳县世纪加油站多处存放可燃物。存在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处¥1000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见打√处):

□当场缴纳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建行宁夏彭阳支行 ,**********,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彭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彭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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