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彭)应急罚〔2023〕5号

来源:彭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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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 彭阳县乃河加油站

地址: 彭阳县古城镇乃河村    邮政编码: 756599

法人(负责人):  陈**

联系电话: 158****2378

违法事实及证据: 违法事实:2023年6月17日,经**,彭阳县乃河加油站在2023年6月17日上午约8时卸油过程中关闭视频监控,6月19日彭阳县应急局执法人员现场调取监控视频,经现场检查,确实存在关闭视频监控的违法行为,证据:1.询问笔录、照片、录像。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 的规定,决定给予彭阳县世纪加油站责令限期整改,处¥1000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建行宁夏彭阳支行 ,*********** ,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彭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彭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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