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5/2026-00021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3-23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暂停固原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十店医保定点协议的公示

各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参保人:

固原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十店因其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无法正常履行处方审核、调配等医保定点服务义务,不满足定点零售药店持续运营的法定与协议基本条件。经会议研究并提交县医保局党组会议同意,决定暂停固原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十店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自2026年3月13日至6月13日,期间发生的所有医保结算费用不予兑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5日

监督举报电话:0954-701216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来信请寄:彭阳县悦龙新区人社大楼四楼彭阳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办公室(收)。

附件:暂停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公示名单

                            彭阳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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