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70/2026-00001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1-14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箭齐发”筑牢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防线

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群众关切,以“靶向整治+源头防控+全民共治+长效守护”模式,扎实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以“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大问题”,让农村消费环境更安心、更舒心。

一是“精准箭”:靶向发力,揪出市场“病灶”。围绕农村消费高频场景,划定“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双清单。以乡镇集市、村口小卖部等为“主战场”,针对米面油、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三无”、过期、仿冒知名品牌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通过“查台账、验标识、核来源”,对隐蔽在农村角落的假冒伪劣食品深挖彻查。专项整治以来,检查经营主体620户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0起,罚没款3.34万元,现场销毁(收缴)假冒伪劣产品57公斤,让“山寨货”“问题货”无处藏身。

二是“联动箭”:部门协同,织密监管“网络”。构建“市监+公安+农业农村+乡镇政府”四维联动机制,对涉及多部门的案件实行“线索互传、案件互移、结果互通”。市监部门查处销售环节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门前端筛查不合格农资、食用农产品等,公安部门提前介入涉刑案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无缝衔接,乡镇政府通过包保工作,从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今年以来与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3次,向公安部门移交线索1条,向农业农村部门移交线索1条,受理公安部门移交线索3条,查办案件3起,罚没款1.02万元,形成“一处违法、多方共治”的震慑效应。

三是“共治箭”:贴近群众,激活维权“细胞”。把宣传课堂搬到“田间地头”,让识假辨假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通过大喇叭广播、集市宣传点、科普基地等方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现场演示过期食品识别、合格产品选购等实用技巧。今年以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培训4场次,发放宣传彩页、口袋书等宣传品2000余页(本)。同时,畅通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对农村消费投诉实行“优先受理、快速办结”,已处理农村群众投诉90件,办结率100%。今年以来,越来越多农村地区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农村消费投诉率同比提高131%,真正形成“人人都是打假员”的共治氛围。

四是“长效箭”:建章立制,守住长效“防线”。为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建立“三项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一是推行“经营主体承诺制”,要求经营主体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二是实行“动态监管台账”,对有违法记录的商户标记“重点监管对象”,增加巡查频次;三是开展“回头看”行动,定期对已查处的市场、门店进行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与维护:彭阳县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54-7013891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政府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pyxxxzx2010@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