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本年度行政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彭阳县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清单》文件要求,同时结合加强全县“三品一特”安全监管,紧盯民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现实需求,现统筹制定《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计划覆盖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工业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零售药店、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等经营主体,重点针对其“三品一特”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行政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检查事项
1.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行为日常检查;
2.企业信息公示检查;
3.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4.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5.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督检查;
6.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监督检查;
7.各类市场交易行为监督检查;
8.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
9.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监督检查;
10.打击广告违法行为监督检查;
11.打击合同违法行为监督检查;
12.对认证市场和认证行为进行监管;
13.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14.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15.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16.化妆品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
17.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
18.双随机抽查(不含药品和特种设备);
19.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
20.价格活动监督检查;
21.计量工作监督检查;
22.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23.其他相关事项。
四、检查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直销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
五、检查方式
检查活动采取现场检查、抽检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开公正原则,严格依法行政。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行政检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提高思想站位、强化过程监管,务必做到方向精准、内容全面、监管高效,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任务。各行政检查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明确工作任务,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开展工作,确保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廉洁自律。各行政检查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妨碍被检查场所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等,更不得徇私枉法,如经发现,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严格执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应使用规范用语,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检查时,需保证至少两名执法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行政执法检查时,涉及需要保密的事项,应当予以保密。
附件: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表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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