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规范我县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按照彭阳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文件《关于做好彭阳县2025年行政检查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宁政办发〔2024〕45号)、《彭阳县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清单》要求,现就做好彭阳县农业农村领域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主体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及各相关站所。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主要为种子、肥料、农药经营企业,养殖、屠宰企业,种植企业等。
三、检查内容
对农作物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农药的监督检查、对肥料的监督检查、对动物防疫工作的检查及动物产品调运的监督检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查
四、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21年修订)、《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05年农业部令第50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77号修订)、《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农业部令第8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年修正)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五、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根据农业生产情况及相关活动时间确定为1月至12月,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报备涉企行政检查备案表。
六、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主要采取现场检查、查阅销售台账、出入库记录、农药使用记录等。
附件:1、彭阳县涉企行政检查备案表
2、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表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固原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