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5/2025-00021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2-26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为确保我县商贸与工信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一、商贸领域

成品油流通:计划2025年度内对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双随机”),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巡查台账、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安全培训情况、加油机防撞栏和相关防止车辆碰撞的措施和警示标识设置等,确保无安全隐患。检查时间按需确定。

二、工信领域

工业企业:计划2025年度内对此类场所开展四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内容涵盖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员工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等方面。检查时间每季度一次。同时,协助环保部门进行环保监管。

县工信商务局将严格按照本计划开展行政检查工作,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并全程跟踪整改情况,力求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贡献力量。此外,对于因特殊原因需增加检查频次或调整检查计划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并提前向彭阳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申请备案。


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5年2月25日



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表


序号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1

成品油零售企业

1.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照。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急预案、安全巡查台账。3.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并对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4.设置加油机防撞栏和相关防止车辆碰撞的措施和警示标示,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具。

《宁夏回族自治区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规定》(宁商发〔2023〕78号)第八条:商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属地成品油零售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摸清本地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底数、建立台账,制定本地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开展本地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配合做好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牵头制定本地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约谈制度,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成品油经营者进行查处。

按需确定(一次/年)

现场调阅审查(包括“双随机”)

2

工业企业

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员工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等。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及其治理情况及时登记,并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制定落实整改方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或者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调查核实后,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排除事故隐患;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且无法排除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权限内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按需确定(一次/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

3

工业企业

环保监管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林草等有关部门和机构依照各自职责,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共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水行政、自然资源、卫生健康、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

责任主体是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协助其开展环保监管工作,按需确定。

责任主体是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协助其开展环保监管工作,按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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