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6/2025-00032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3-0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实施彭阳县2025年适龄妇女“两癌” 筛查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依据《宁夏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管理规范》和《宁夏适龄妇女乳腺癌筛查项目管理规范》要求,为确保我县2025适龄妇女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项目工作落到实处,保障筛查项目如期完成,结合实际,对我县两癌筛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项目工作规范实施,现成立彭阳县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技术指导组。

  长:杨彩秀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副组长:杨廷雄  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

  员:刘文静  县卫生健康局人口发展股股长

    县人民医院产科主任

王维平  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主任

韩树珍  县妇幼保健院孕产保健部主任

韩晓霞  县妇幼保健院宫颈病变门诊医师

郑淑萍  县妇幼保健院超声科主任

    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科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方案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杨彩秀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两癌筛查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妇幼保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函发〔202421号)要求,2025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率要达到50%以上,预算全县2025年需做两癌筛查的35-64岁的适龄妇女7200筛完为止(其中:2024HPV检测阳性人员为本年度必查对象,其他筛查对象以上年未检查的农村适龄妇女和城镇低保为主)各乡镇(社区)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筛查地点

彭阳县妇幼保健院

、实施时间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52202025228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全县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依据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目标人群确定各乡镇(社区)筛查人数,统一在市妇幼保健院领取招标采购的HPV标本,组织对全县两癌筛查项目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31621日)。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进村入户摸底登记、健康宣教并预约受检对象具体检查日期,积极动员符合项目检查的适龄妇女到县妇幼保健院完成检查。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622930日)。各医疗卫生机构整理检查档案、登记和随访资料,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筛查工作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工作人员抓落实、促进度的工作机制,按照两癌筛查项目安排相互配合,确保县域内常住农村适龄妇女均能享受到两癌筛查项目服务,做到不漏户、不漏人,高质量完成两癌筛查项目工作

(二)加强群众健康教育宣传。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大宣传进村入户动员广大适龄妇女前往县妇幼保健院做筛查要采取悬挂、电子显示屏播放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群众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作,提高群众两癌筛查知晓率

(三)加强筛查结果反馈归档。县妇幼保健院、各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筛查对象,认真解析检查结果,并项目资料进行归档管理,做好评估准备

附件:各乡镇、社区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时间安排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53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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