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0/2026-00021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3-04
有效性
有效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之内(2026年4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继承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宗地代码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吴晓阳

张桂芳

房屋

彭阳县白阳镇白岔村党岔队

640425100211JC00572

61.99

宅基地

被继承人于2014年9月28日死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彭阳县自然资源局105办公室。

电话:(0954)7618896

            

彭阳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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