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之内(2025年10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马占丽 | 马孝全 | 房屋 | 彭阳县王洼镇崖堡村 | 宁(2025)彭阳县不动产权第P0002755号 | 38.22 | 住宅 | 被继承人于2024年8月24日死亡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彭阳县自然资源局105办公室。
电话:0954-7618896
彭阳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固原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