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640425010/2025-00037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9-12
有效性
有效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之内(2025年10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继承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马占丽

 马孝全

  房屋

彭阳县王洼镇崖堡村

宁(2025)彭阳县不动产权第P0002755号

38.22

住宅

被继承人于2024年8月24日死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彭阳县自然资源局105办公室。

电话:0954-7618896

  

  

  彭阳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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