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8/2019-00047
文号
古政发〔2019〕162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古城镇
责任部门
古城镇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19-07-30
有效性
1

古城镇2019年扶贫开发数据质量整改方案

古政发〔2019〕162号

各村委会,各站(所)、单位:

按照彭阳县扶贫开发办《关于印发<彭阳县2019年扶贫开发数据质量整改方案>的通知》(彭扶开办发〔2019〕43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自治区扶贫开发数据质量培训精神及整改要求,进一步提升古城镇建档立卡数据质量,做到扶贫数据真实准确,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动员部署。按照彭扶开办发〔2019〕43号文件要求,古城镇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数据整改工作,特于2019年7月26日召开全镇扶贫开发数据质量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会上传达彭扶开办发〔2019〕43号文件精神,分析我镇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部署数据整改工作相关事宜。

(二)入户采集和核实信息(7月26日至7月31日)。按照从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导出的贫困户、自然村、贫困村信息采集表,贫困户帮扶措施从2014年开始采集,逐一核对信息,对错误信息进行标注统计,各村严格按照数据整改要求,务必如实采集相关信息,信息采集人员要签名确认,采集完后每天统计收集报送镇扶贫办公室,扶贫办公室依照采集内容对异常数据进行修改。

(三)数据录入(7月26日至8月10日)。镇扶贫办公室组织人员,统一对各村统计上报的错误数据进行修改,务必于8月10日前完成数据修改。

二、需采集核对的问题数据。

(一)脱贫户“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脱贫贫困户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显示未解决安全饮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不在校、因病致贫家庭患病成员未参加大病保险、住危房及人均纯收入低于3400元问题。

(二)贫困人口证件号码错误问题。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与公安系统姓名一致;若为残疾人口,国办系统是否录入残疾证号;身份证号码是否重复。

(三)扶贫对象关键指标问题。扶贫对象关键指标为空、异常以及逻辑关系错误;贫困户家庭属性是否正确;家庭基本情况是否正确;生产生活条件相关内容是否正确;上年度收入和患病情况是否正确;易地搬迁信息是否正确;帮扶责任人信息是否正确;“两不愁三保障”情况是否正确;帮扶措施采集情况是否正确;脱贫措施情况是否正确;巩固提升措施是否正确。

(四)扶贫主体相关问题。帮扶责任人联系方式是否为空;帮扶责任人结对是否错误;帮扶时间断档。

(五)扶贫项目相关问题。贫困户项目享受情况是否属实,帮扶措施是否精准。

(六)疑似问题。整户无劳动能力的低保户脱贫后被取消低保的;整户无劳动能力的一般户未享受低保的特困供养的;已脱贫销号村未接入光纤宽带;贫困村出列后村集体经济收入低于3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上下要提高站位,正视问题,认清我镇目前数据质量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及时、认真、准确开展数据质量核实清洗工作。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村委成员要紧盯数据质量整改任务,把握时间节点,精心安排,抓好落实。认真研究建档立卡数据信息错误,吃透吃准标准,举一反三,逐户逐项指标核对数据信息,精准修改基础信息,确保基础数据与实际情况完全一致。

(二)狠抓数据落实。坚持“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原则,做到原始资料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信息一致,录入系统数据与原始资料一致,及时处理不符合校队规格的异常数据。各村要明确扶贫信息员,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导出的贫困户、贫困村信息采集表和帮扶措施采集表,认真筛选、查找空项、漏项、逻辑错误项、基础数据不实等异常信息,逐条确认修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要定期对贫困户、贫困村、帮扶主体等数据要及时采集核实与更新,实现数据质量常态化管理,定期对信息系统基础信息进行维护,细审核、严把关、确保信息录入准确无误,信息更新及时到位。

(四)强化监督考核。为确保数据质量整改任务落实到位,镇扶贫办公室和镇纪委成立联合小组,定期巡查整改落实情况,狠抓整改落实,今后数据整改情况作为各村委年度扶贫考核的重要依据。

 

                                       古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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