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友联村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刘广杰,红河村第三批公益性岗位人员苏宝宝、文林叶,因家庭原因,暂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向村委会申请辞去公益性岗位一职,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安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离职人员岗位进行补录,确定了符合岗位的人选,经联审确定王迎喜、王德智、王学德分别为我镇友联村、红河村2025年购买补录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人员,安置期限从2025年8月起至2026年4月止,补贴标准为1384元/人/月,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7日—2025年8月16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人员安置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红河镇人民政府举报。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安置,红河镇人民政府将取消被举报人的安置资格。
来信请寄:红河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邮编:756599;
举报电话:0954-7761012;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红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