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31/2025-00023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红河镇
责任部门
彭阳县红河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6-19
有效性
有效

红河镇2025年购买第三批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

根据《彭阳县2025年购买第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实施方案》(彭人社发〔202530号)精神,经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会议审定,确定王克杰吴孝霞李玉珍6360人是第三批公益性岗位安置方案拟定人数,3人为第一批离职公岗补录人数)为我镇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其中何塬村雷粉香,什字村杨杰安置已满三年,且属于我镇低收入人群,按照政策规定,继续安置,安置期限为1年,补贴标准为1384//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527—202565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人员安置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红河镇人民政府举报。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安置,红河镇人民政府将取消被举报人的安置资格。

来信请寄:红河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邮编:756599

举报电话:0954-7761012;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附件:红河镇2025年第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花名册


红河镇人民政府

20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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