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阳县2025年购买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实施方案》(彭人社发〔2025〕22号)精神,经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会议审定,确定冶占德、苏飞虎、张德龙等12名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补贴标准为1384元/人/月,现将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3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人员安置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红河镇人民政府举报。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安置,红河镇人民政府将取消被举报人的安置资格。
来信请寄:红河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邮编:756599;
举报电话:0954-7761012;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红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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