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古城镇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第一批补助人员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10日内,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人员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
监督电话:12317
0954—7711106
邮箱:nxpygcz@7711106
附件:古城镇2025年春季雨露计划第一批审核符合条件学生公示花名册
古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