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预)发〔2024〕164号)要求,现将我县2025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5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2218万元。我县分别以《关于下达有关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彭财〔预〕发〔2025〕38号)和《关于下达有关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彭财〔预〕发〔2025〕106号)安排彭阳县交通运输局2个项目,其中:2024年彭阳县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建设项目1518万元、2025年路况提升精细化管理项目70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25年底,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218万元已全部完成支付,执行率为100%。
2.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2025年,根据年初总体绩效目标任务实际完成2024年彭阳县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建设项目1190公里,对农村公路路面病害进行处治并实施沥青混凝土罩面、同步封层和水泥混凝土换板,完善排水设施及安防设施等工程;完成2025年路况提升精细化管理项目89.63公里,对农村公路路面病害进行处治并实施沥青混凝土罩面、同步封层和水泥混凝土换板,完善排水设施及安防设施等工程,完成了年度总体绩效目标。
②质量指标
2025年,我县注重强化项目质量管理“五监控”(业主管理、质检站抽检、监理办监理、监督员监督、企业自检)和“七个一”建设协调机制(一名乡镇分管领导,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名驻地监理人员,一组试验检测人员,一块质量监督告示牌,一批社会质量监督员和一封致农民朋友的信),同时,还推行了监督部门全跟踪的项目管理模式,有效提升了工程建设质量,当年完工项目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③时效指标
2025年,我局按期完成当年计划投资,项目完成及时率达到达到100%,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④成本指标
根据项目预算设计内容,在项目招投标阶段,制定详细项目工程量清单,根据工程量清单在项目实施阶段严格控制项目成本,项目成本使用率100%,无超预算情况,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
交通运输领域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地方建设项目,极大缓解了我县交通基本建设的筹资压力,对促进我县新增就业、增加劳动者收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②社会效益
进一步完善了全县路网结构,为沿线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环境,拉动了地方经济发展,加快了当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的步伐。
③生态效益
在项目建设立项之初,强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因地制宜,整体遵从生态防护和安保设计原则,灵活运用技术指标,避免深填深挖破坏自然环境,注重旅游景观设计,符合预期目标。
④可持续影响
交通运输领域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我县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影响力必将长期显现,随着一批新项目的建成将适应未来一段时期内社会经济发展对我县交通的需求。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革命老区资金支持项目基本满意度都达到了80%以上,对应项目设定目标均已完成,满意度指标完成效果较好。
3.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建设按照总体计划实施,未偏离绩效目标。
附件:1.2024年彭阳县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2025年路况提升精细化管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彭阳县财政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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