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现将我局2025年知识产权补助资金区域绩效评价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知识产权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行)指标〔2025〕333号),下达彭阳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知识产权补助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截至2025年底,共支付7.047万元,结余12.953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本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50万元(县级3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7.047万元。预算执行率74.09%。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资金下达后,我局按照绩效目标表明确各项任务科学合理分配,通过检查项目资金明细账、原始凭证及相关附件,项目实际支出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的用途相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超标列支相关费用,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项目支出发票合法合规,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资金主要用于“彭阳红梅杏”地理标志保护工程、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培训、用标企业规范用标培训、知识产权保护各项专项行动、知识产权宣传普法、闽宁知识产权合作和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知识产权运用类各项行动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培育等工作。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完成“彭阳红梅杏”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工作,制作专题片1部,全网发布新闻稿1片,系列专题报道6片。联合公安、林草、农业等部门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保护专项行动1次,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配合中宁枸杞打假专项行动1次,组织县内10家企业参与高校专利市场化前景企业评价培训,1家企业参与顺利取得专利转化签约1件。
2.积极参与市局“举办2025年闽宁协作知识产权护企、助企工作会议暨“益企维”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年会,积极助推县域地标产品在年会取得优异成绩。
3.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联合宣传、司法、教育、乡镇等部门知识产权宣传进4所校园宣讲、社区宣讲3场次,送知识进企业37家,受益人群从老师、居民、到工人、农民达5000人次。举办质押融资座谈政策宣讲1次,推进金融机构向地标用标授信工作,37家“彭阳红梅杏”用标企业获资金授信额度1850万元。举办51家用标企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规范使用暨执法人员培训1次。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为“良好”。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项目管理有效,社会效益明显,满意度较高,项目实施有相应的资金保障、人员保障和制度保障,项目实施能够形成可持续的影响,为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彭阳红梅杏”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制作“彭阳红梅杏”专题选片1部,系列专题报道6篇,20家网络媒体全网发布宣传新闻稿1篇。组织举办用标企业暨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培训班1次,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保护专项行动1次,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1次、知识产权宣贯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讲座3次。
2.质量指标:开展知识产权专项保护及宣传活动覆盖率90%。
3.时效指标:专项行动时限100%。
4.成本指标一项: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成本指标值为50万元(其中区级资金2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37.047万元(自治区级财政7.0473万元)。
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专题宣讲,普及维权渠道知识,提升创新主体维权能力护航第二十一届六盘山山花节暨“梯田花海 醉美彭阳”农文旅促销费活动在会场设置“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点”,派驻执法监管人员和专业服务人员,共计巡展企业50余家,现场咨询50次,为旅游节提供服务保障。2025年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指标值为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社会知晓率和支持率不断攀升。
2.可持续影响指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指标值为不断提高,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机制,举办2025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银企座谈会,助推“用标企业”授信新模式。2025年截至目前质押融资座谈会1次,完成知识产权质押授信2650万元,企业实际启用授信额度2150万。组织企业参与开展高校专利市场化前景转化对接活动,促成高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专利转化签约1件。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彭阳红梅杏”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1项,专利转化帮扶对接1次、各类培训2次,参与“益企维”联盟会1次,质押融资座谈会1次、地理标志用标企业暨专执法题培训1次、聚焦企业需求护航企业创新发展。2025年培训工作满意度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对照2025年绩效目标申报表,我局2025年基本绩效目标指标完成顺利,但还存在“彭阳红梅杏”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完成质量还不够高,争取专项资金,用于开展中药材、新型材料、清洁能源、轻工纺织等行业专利导航项目少,为企业技术研发、专利布局、专利运用、风险规避等提供帮助信息参考严重不足。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结果应用:按照要求,我局对照截至目前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并撰写了绩效自评报告。截至目前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良好,自评结果为91分。
公开情况:本绩效自评报告将按照财政信息公开要求,在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5年度资金结转原因:县级财政支持30万元弥补区级资金不足,区级财政结转12.953万元,用于2026年“彭阳红梅杏”保护示范区申报基础建设工作。
年初本项目未涉及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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