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彭阳县城市管理局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其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区、市县有关城市市政公共事业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起草城市管理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城区公共事业发展战略,根据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公共事业发展目标制定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城区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队伍的指导、考核、培训;监督处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中违法违纪案件。
(五)负责信息数字化城市系统建设与运行、拓展升级、网格化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区供热、燃气工程项目行业管理与建设工作。
(七)负责城区供水和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承担供排水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和污水处理厂监管工作。
(八)负责城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停车泊位规划和临时占用城区防汛设施和消防通道的疏通整治;
(九)负责城区公共道路路灯照明设施和城区夜景灯饰的设置、管理、维护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城市“亮化工程”。
(十)负责城区防洪工作,承担城市抗洪救灾及抢险工作。
(十一)负责城区秩序综合管理,研究制定城市秩序管理办法;负责城区道路的开挖许可和占用管理;负责城市车辆清洗行业的管理。
(十二)负责城市规划区违法建筑查处与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和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和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十四)负责城区规划区域园林绿化管理、养护与建设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行政审批事项
1、挖掘占用城区道路(含人行道)审批。
2、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备审批。
3、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属于全额财政补助拨款单位,所属行政单位预算。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综合设置六个岗位:文秘综合岗、政策法规岗、公用事业管理岗、综合执法岗、项目管理岗、环境卫生管理岗、园林绿化岗、公安派驻管理岗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09289868.31元,支出总计141953898.27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1525803.67元和91071568.07元,增长62%和64%,主要原因是2016年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记账的基金贷款调账到其他收入支出中。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09289868.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52422788.94元,占73%;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56867079.37元,占2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41653898.27元,其中:基本支出15728067.12元,占11%;项目支出126225831.15元,占89%;经营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2422788.94元,支出总计141653898.27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9483354.06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工程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131356.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052301.55元,增加45%,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工程类支出年初没有预算导致支出大于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131356.7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00元,占0.02%;教育(类)支出0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24898.62元,占7.3%;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94529.58元,占0.45%;节能环保(类)支出10062500元,占11.42%;城乡社区(类)支出70095284.15元,占79.51%;其他支出类0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1136144.4元,占1.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186734元,支出决算为88131356.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4.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建设工程类支出年初没有预算导致支出大于预算;二是2017年城市维护费在年初预算资金基础上因城市工作需求又追加了500万元导致支出大于预算。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1、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资金支出9562500元;2、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500000元;3、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622700元;4、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53000元;5、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0000元;6、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16634.67元;7、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1959185.96元;8、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8066052.11元;92320301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1136144.4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00839.61元,其中:人员经费13049185.16元,公用经费1451654.45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1919187.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5625453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社保及财政部门对2014年10月-2016年5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进行了清算补缴;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94279.67元,降低0.8%。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51654.45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878345.55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机关经费增加;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931398.99元,增长8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9998.12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129998.12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预算没有批复预算数;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715919.91元,增长63%。
4.其他资本性支出3000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300000元,增长(降低)300%,主要原因是预算没有批复预算数;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51840元,增长(降低)5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92691.14元,支出决算为80976.12元,完成预算的1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154.12元,完成预算的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22元,完成预算的99.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把不属于三公经费的环卫园林车辆运行维护费,减除放到项目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11715.02元,下降(增长)87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11715.02元,下降(增长)87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元,下降(增长)0.00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把不属于三公经费的环卫园林车辆运行维护费,减除放到项目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80976.12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7154.12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822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154.12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7154.12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保险及保养费用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82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822元,主要用于商务接待及区市接待。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无。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6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399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备注:此数据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元,比2016年增加683000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因为城市管理工作业务增加,党建等工作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35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35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378平方米,共有车辆3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3,786,432.00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14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5%。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彭阳县城市管理局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在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和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来看,能够体现支出绩效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拾合情合理的,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组织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能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如期达到预定目标,项目改善了城区生活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了社会的认可。由于征地拆迁和工程变原因,有些项目一定程度的影响了工程进度,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人力、物力和技术等投入,切实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达到预期要求,落实资金安排,为工程提供资金保障。
3.以财政厅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2017年没有以财政厅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2017年没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运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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