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市县相关工作部署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目标,以服务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为根本导向,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我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群众关切优化公开内容,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彭阳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宜居韧性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提供坚实政务支撑。
(一)主动公开。我局紧密围绕主责主业,持续加大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聚焦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住房保障(公租房、保障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窑)改造及美丽村庄建设等重点领域,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专题栏目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项目进展及监管结果。2025年共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49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专题栏目公开政务信息58条,涵盖机构基本信息1条、领导工作分工1条、市政服务3条、法治政府建设2025年度报告、政策解读3条、行政执法7条、行政处罚2条、预决算2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3条、通知公告3条、乡村振兴工作动态8条、住房保障相关信息14条、“政府开放日”1条、意见征集4条、意见征集结果反馈5条;通过“彭阳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宣传、工作动态、便民提示等政务信息191条,有效拓展了公开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和归档机制,确保流程规范、答复依法有据。强化服务理念,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坚持“先沟通、后办理”原则,及时与申请人对接核实需求,提升答复规范性和准确性。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制度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压实审核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规范。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对本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梳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更新公开文本并标注有效性。三是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对涉及公众隐私的公开内容严格做好去标识化处理,坚守信息安全底线,全年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或违规公开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持续优化网站栏目。根据年度重点工作调整县政府门户网站住建板块栏目设置,增强检索、下载功能便利性。二是规范政务新媒体运维。加强“彭阳住建”微信公众号内容建设与日常监管,严格把关公众号信息发布,分级审核推送住建领域惠民政策、项目建设、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燃气安全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要信息,以精准推送服务群众需求。三是探索线上线下融合。2025年9月25日,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行了以“政务公开零距离 住建清风暖民心”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组织小区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建筑公司代表、监理公司代表、市容管理对象代表、商铺、门店群众代表、建设单位代表共30位代表,实地参观了彭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王洼矿区避险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现场,面对面解读政策,并围绕我局重点工作开展座谈交流会,工作人员针对与会代表提出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城市供热等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征求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拉近了与企业、群众的距离,将政务公开平台延伸至线下。
(五)监督保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协调、各股室配合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网站管理“定人、定岗、定责”常态化管理,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强化政务公开政策法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扣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住房城乡建设核心职能深化公开实效,但对标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差距。具体表现在公开内容与业务工作融合度不足,政策解读质效有待提升,针对住房保障、公用事业、城市建设等专业领域政策,群众理解和接受度有待加强,部分意见建议的反馈机制不够健全。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化内容融合。立足住房保障、公用事业、城市建设等核心职能,梳理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将政策制定、项目实施、监管执法、民生服务等各环节信息纳入公开范围,确保公开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二是创新解读方式。聚焦群众关心的保障性住房申请、老旧小区改造、市政设施维护等重点民生政策,丰富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图文解读、视频宣讲、案例分析等方式,将专业政策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同时依托政府网站、“彭阳住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让群众看得懂、好理解。三是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健全完善群众意见建议征集、办理、反馈闭环机制,围绕城乡建设规划、民生工程实施等重点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或“彭阳住建”微信公众号向广大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对群众咨询和投诉做到及时受理、精准答复,并定期梳理突出问题形成问答清单进行公开,切实增强与群众互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政务公开赋能住建领域治理水平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根据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一是围绕民生住建,及时公开危房(窑)改造、购房补贴、项目建设等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征集代表意见建议,现场解答问题,回应社会关切。三是积极主动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集《彭阳县市政工程施工破损管理办法》《彭阳县保障类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涉及群众利益的文件,实现征集与反馈的关联性,充分听取和采纳社会公众对相关重大政策和决策的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5年,本机关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过程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彭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y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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