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1-23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内涵新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便民利民、坚持规范创新,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要求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本着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重点公开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住房保障等方面的信息。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共计主动公开信息273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35条,预决算公开3条,行政处罚公开23条,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公开15条,保障性住房公开16条。通过“彭阳住建”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13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2023年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终审1起维持结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加强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定期检查信息发布更新情况,不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及时、高效。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公开时做好去标识化处理,确保不违反隐私权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更新和管理,及时更新住房保障等栏目,努力使其规范化和标准化。统筹推进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平台规范管理,加强宣传重要政策信息和涉及住建系统相关工作动态,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严格规范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为,常态化开展信息安全自查和防护,切实维护政府信息安全。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强化调度培训,提升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机制,加强完善监督考核等制度管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指导督促力度。社会评议方面,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支持和理解,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评议。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政策解读上形式比较单一,有待进一步挖掘丰富;民生实情了解不够深入,政民互动的效果还不够明显,群众参与深度不够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2025年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补好短板,优化平台,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建立健全群众沟通平台,做好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为群众答疑解难;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三是推进重大决策参与机制。在各类规划、政策文件出台前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吸收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分析,并将采纳情况和不采纳的理由在政府网站进行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根据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一是围绕民生住建,及时将危房改造、抗震宜居农房改造等内容及时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二是推进政府开放,积极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征集代表意见建议,现场解答问题,回应社会关切。三是积极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集《彭阳县燃气发展规划》等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和文件,实现征集与反馈的关联性,充分听取和采纳社会公众对相关重大政策和决策的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机关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54-7013891  
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