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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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市、县党委和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文化旅游广电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努力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时效性,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全面履行主动公开义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3条,“彭阳县文化馆”“彭阳县图书馆”“彭阳县博物馆”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297条。其中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内容以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彭阳县第一批非遗工坊、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彭阳县第三批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文博单位名录、部门预决算信息等为主,政务微信公众号侧重于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类和公共文化服务类信息。本年度我局未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无行政强制处理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在各种渠道均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职责、处理流程及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监测和检查,杜绝错别字等情况的出现,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严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拓展公开渠道,自主运营维护“彭阳文旅”微信公众号,并监督指导“彭阳县文化馆”“彭阳县图书馆”“彭阳县博物馆”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文化旅游广电日常工作。除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外,还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公示栏,采取多形式、全方位公开渠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依法管理,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分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发布流程,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2024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总体上看,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的要进一步加强整合,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二是对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理解不准确,导致一些应当公开的信息未能及时公开。

(二)改进措施。一是多发布一些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消息,提升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确保应当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2024年,我局强化网站建设安全保障,确保网站信息安全。积极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全面梳理设置主动公开目录,体现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等要求。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配备政务公开专职人员1名,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4人;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参观办公场所,加深对我县文化工作的了解。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方式、时限、程序等,依法依规全面主动公开文化旅游广电领域政府信息。持续提升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水平,推进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绩效评价公开,持续做好水利惠民政策信息的公开。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我局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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