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彭阳县水务局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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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彭阳县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聚焦水利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监督保障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2025年县水务局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计划,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重点围绕饮水安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部门预决算、工程绩效评价、水旱灾害防御等重点领域,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2025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条,行政处罚2条、预决算公开3条。

(二)依申请公开。健全“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省级答复示范文本要求,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结各类申请,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审核和发布工作,严格履行“三审三核三校”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同时增强保密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各种保密制度,从源头保护涉密信息,制定水务局保密规章制度,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份,确保不上传涉密信息。定期检查更新信息发布情况,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高效性。

(四)平台建设。持续用好线上平台,以“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为载体,切实提高了水利办事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提升;同时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停水公告、水质检测报告、水域岸线管理范围等信息,让群众更多了解水利方面消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公布股室及办公室联系电话,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二是对拟公开信息严格审查,严格按照保密法对政府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准确无误。三是针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新的形势与任务,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群,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政务公开负责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学习交流情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2025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解读为主,缺乏图文、视频等通俗易懂的解读形式。二是对政务公开的理解不到位,更新频率不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常态化意识等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政策解读工作,建立政策解读与政策发布同步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采用“文字+漫画+现场讲解”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乡镇、村社开展解读宣传,加深群众的理解和认识。二是进一步提高干部员工思想认识,加强对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性。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向公众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做好水质、水旱灾害防御、水生态监测、取水许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的公开,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方式、时限、程序等,依法依规全面主动公开涉水领域政府信息。持续提升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水平,推进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绩效评价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水利事项,持续做好水利惠民政策信息的公开。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机关2025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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