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彭阳县司法局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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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彭阳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度,我单位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主动公开领导介绍、机构设置、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收支、涉企优惠政策及其他信息,及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含转发)共95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5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553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12条、其他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64条,全年整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整体井然有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满足群众信息需求。2024年度,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条,协助其他部门处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深化司法行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机密外,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全部实行公开。并同步更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微博等平台政务信息。2024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开放日信息2条、公开年报1条、法律服务信息5条、通知公告4条、财政资金信息2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2条、职能信息1条、司法信息8条。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整改信息中心反馈问题6条,查找风险隐患3条,全部整改完成,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公布与传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通过创新普法形式等方式,不断增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彭阳司法”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发布“法律明白人”讲法系列微视频10期,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播放量突破48万次,互动量达3万余次,法治宣传教育氛围愈加浓厚。在开设彭阳司法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的基础上,正在积极对接开设快手账号,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平台,提高群众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依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标准,规范发布流程,按照“先审批、再发布”“谁发布,谁负责”原则,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可靠性、真实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积极接受政务公开办和群众监督,整改上级反馈相关问题7条,群众反馈相关问题0条。2024年本部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公开部分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强,内容涉及范围狭窄,公布的规范性和程序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在制定信息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宣传、督促、评比等方法,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公开流程。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目前公开的信息形式以文字类为主,图片类、视频类较少,下一步,尽可能多地使用照片、图片,使信息内容更生动直观,尤其在新闻信息上多捕捉现场照片和摄像。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强规范信息公开的格式、内容,强化严谨、细致的作风,保证信息公开科学、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报告电子版可在“彭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y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彭阳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彭阳县兴彭大街559号(邮编:756500); 电话:0954—7012148;传真:0954—7012148;电子邮箱:sifaju55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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