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彭阳县公安局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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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彭阳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彭阳县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和公安中心工作,全环节推进信息公开,全流程优化政策服务,全方位完善互动参与,全链条夯实工作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主动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电子屏等多元化平台传媒介质,公开政府信息(含转发)共1620 条,通过宣传活动形式共接待咨询群众40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20000余份,各种防骗案件专用宣传彩页15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80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年共办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600余件,反馈率均为100%,共梳理出行政许可24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处罚319项,针对梳理出的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机制,行政检查20余次。本年度,我局未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宁政公开办发〔2020〕23号),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全县公安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政府信息管理。始终坚持“谁公开、谁审核”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互联网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相关规定,定期发布公开信息,及时答复网民留言。2024年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0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260条,抖音、快手、视频号共发布各类短视频216条。

(四)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彭阳公安新媒体矩阵作用,加强平安彭阳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账号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按照要求第一时间发布全县公安机关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活动、重大政策、公众关注热点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公安机关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赋分占比,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培训纳入公安机关年度培训计划,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广泛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积极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进机关、进现场、进会议,了解政府运行,监督政府工作,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2024年本部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9

行政强制

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2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彭阳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但是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着信息把关不够严格,发布的个别信息中存在错别字的情况。具体负责人员专业化不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标准不高,规范化程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审查流程,促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二是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畅通依申请受理渠道,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积极协调会商,确保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强化主动公开意识,细化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培训,指导各单位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落实情况。2024年,彭阳县公安局按照县政府要求,紧紧围绕重点民生领域、法律法规宣传等方面,立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一是当好群众的“宣传员”。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  “12·4 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宣传教育以及2024年政府开放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让群众了解公安工作。二是当好企业的“助力员”。同为助力企业经济发展,彭阳公安针对重点特色产业和项目,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组织开展“政策进企业”“政策进园区”等行动,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用“公安温度”助力企业发展“加速度”。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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