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33/2019-00030
文号
孟政发〔2019〕122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孟塬乡
责任部门
彭阳县孟塬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5-2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孟塬乡全域实施“五土”共改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孟政发〔2019〕122号

各村委会:

现将《孟塬乡全域实施“五土”共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孟塬乡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孟塬乡全域实施“五土”共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

 

为全面消除农村“土窑、土房、土墙、土棚、土路”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生态宜居”目标,按照《彭阳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彭党办发〔2019〕53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突出“清洁村庄、整治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主题,着力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生态宜居”目标。以消除农村土窑、土房、土墙、土棚、土路“五土”问题为核心,广泛宣传动员,整合部门力量,动员乡村自主、上下联动整治,实施“易地移民搬迁户原宅复垦、农村危旧房(窑)拆除、村庄道路硬化改造、主干道环境秩序整治”四大工程,分区域梯次推进农村土墙、土房、土窑、土棚拆除和改造。力争2019年取得阶段性成效,消除乡政府驻地土房、土窑、土墙、土棚及乡村主干道可视范围内所有土路,完成309国道、孟城公路、孟牛公路沿线及各村主干道20米范围内“土窑、土房、土墙、土棚、土路”的拆除改造及复垦、绿化补植;2019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十三五”县内外移民221户旧宅基复垦工作;2020年全面消除各村存在安全隐患的“土房、土窑、土墙、土棚、土路”全面完成我乡“五土”共改工作,营造“和谐美丽,生态宜居”的美丽孟塬。

二、领导机构

成立“孟塬乡全域实施‘五土’共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乡“五土”共改工作。

组  长:郭耀武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高文学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马  平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成  员:李青英    乡党委副书记

        刘克效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王  莉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王志和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崔继来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万政    乡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刘彩英    乡党委委员、司法所所长

        王  荣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赵玉海    林业站站长

        王泓湖    畜牧站站长

        赵丕明    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主任

        李德仁    安全生产中心主任

        马亮亮    五土共改干事

        各村支书、驻村第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五土”共改办公室,马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亮亮为日常工作人员。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易地移民搬迁户原宅复垦工程。配合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彭阳县2017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批复》(宁政函〔2018〕4号)和《关于彭阳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旧宅基拆除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彭发改发〔2019〕115号)、《关于开展“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拆除和耕地腾退工作的通知》(彭扶开办发〔2018〕1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面拆除全乡“十三五”期间11个村65个村民小组221户县内外移民搬迁户旧宅基,清理搬迁区残垣断壁,土地复垦入库。此项工程按批复的既定方案组织实施,凡以前实施的复垦项目所涉及的户不予补偿。

责任单位:乡“五土”共改办

配合单位:乡扶贫办、各村

整治时限:2019年8月底前完成“十三五”期间所有县内外移民搬迁户旧宅基拆除,土地复垦入库。

(二)实施农村危旧房(窑)拆除工程。十二五”期间县外劳务移民搬迁户旧宅基和各村组不具备居住条件、无法正常使用、影响村容村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土房、土窑、土墙、土棚全部予以拆除。补偿标准参照《彭阳县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行动方案》(彭党办发〔2018〕6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危旧房屋拆除20元/平方米,无窑肩废弃窑洞砖砌封堵1000元/孔,土院墙拆除10元/米,大门500元/座,土圈棚15元/平方米,补偿费用包括建(构)筑物拆除、垃圾清运、场地平整等。对自愿放弃“一户一宅”权力、复垦后不再申请建设宅基的,按照1万元/宅/证标准给予补偿(县内外移民和集中居民点安置户不予补偿)。已享受相关补偿政策的不得重复领取补偿资金。    

未享受国家农村危(窑)改造政策且符合农村危房(窑)改造条件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危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和《彭阳县农村危房加固修缮技术方案》规定,积极组织申报改造,并执行农村危房(窑)建设补贴标准。

对农户自用宅基的土围墙拆除后需进行改造续建的,按照高度1.6米砖围墙的标准建设,长度按照150元/米标准补贴农户;新建大门按照800元/座补贴。

责任单位:乡“五土”共改办

配合单位:各村。各村负责拆除、复垦以及复垦前的影像资料收集、拆除复垦协议签订等工作;乡“五土”共改办负责土地复垦验收工作。

整治时限:2019年8月底前完成各村主干道沿线土房、土窑、土墙、土棚拆除任务;2020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土房、土窑、土墙、土棚拆除任务。

(三)实施村组土路硬化砂化改造工程。对我乡6个村26个村民小组36条240.9公里影响出行的土路、水毁路进行硬化砂化。硬化砂化标准为混泥土或砂石路面,宽度根据实际情况,各村摸底排查,统计上报乡“五土”共改办。

责任单位:乡“五土”共改办

配合单位:各村。主要负责配合制定道路硬化、砂化方案,配合道路硬化、砂化工作的实施。

整治时限:2019年8月底完成各村主干道沿线所有村道硬化砂化;2020年8月底前完成全乡村道硬化砂化任务的70%。

(四)实施乡村主干道环境集中整治工程。坚持生态效益和生产效益相结合、主导产业培育和乡村旅游发展相结合,开展城乡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等主干道沿线、环村林带、公共场所、沿线建(构)筑集中整治行动,拆除临时搭建的简易房、土坯墙,规范公路两旁无序堆放的木料、沙石、砖块等建材和柴堆、粪堆、草堆等。主干道环境秩序整治要突出“拆除、修复、补植”三个重点,20米以内的危旧建(构)筑物拆除后,要因地制宜,做好复垦和花草树种植工作;20米以外影响容貌秩序的危旧建(构)筑物以修复为主。

责任单位:乡“五土”共改办

配合单位:林业站、各村。林业站负责复垦和花草种植;各村负责方案制定和拆除整治工作。 

整治时限:2019年8月底前完成309国道、孟城公路、孟牛公路、及各村主干道20米范围内建(构)筑物拆除及复垦、绿化补植;2020年8月底前完成全乡“土房、土窑、土棚、土墙”的拆除及复垦、绿化补植。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3月20日— 4月25日)。研究制定《孟塬乡全域实施“五土”共改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召开全乡“五土”共改工作动员会议,对全乡“五土”共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摸底调查阶段(4月26日—5月15日)。各村依据此方案,组织对职责范围内住户进行摸底调查,确定2019年—2020年“五土”共改对象及内容,按照“一村一清单、一村一方案、一线一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对各村辖区内所涉及的土房、土窑、土棚、土墙、土路,详细摸底排查,统计上报乡“五土”共改办。    

(三)组织实施阶段(5月15日— 8月31日)。各村要按照“先试点后推行”的原则进行整治,紧盯目标任务,倒排工期、强化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同时,要做好改造户改造前后照片等采集工作,及时公示改造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建立健全改造档案资料。

(四)验收提升阶段(9月1日— 9月30日)。实行县乡村三级检查验收。9月10前,各村自验,乡“五土”共改办组织人员对各村自验结果进行初验,理清存在问题;9月20日前,完成存在问题整改;9月30日前,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会同县“五土”共改工作领导小组复验,复验合格后,兑付补助资金。

五、具体安排和计划

孟塬乡“五土”共改工作分两年组织实施。经过摸底排查,全乡共涉及“五土”共改范围农户90户,其中需要封堵土窑洞30孔,危旧房1872.1平方米,土院墙1381.1米,土圈棚3727.2平方米,需要拆除土大门15座,自愿放弃一户一宅1户,“十三五”县内外移民旧宅基复垦221处,农户新建大门3座,新建院墙176.1米,(总概算投资183475.3元)拟改造土路及水毁路240.9公里,改造标准为砂化、硬化道路。我乡“五土”共改任务计划2年实施完成,其中2019年拆除危旧房1872.1平方米,土院墙1381.1米,土棚3727.2平方米,大门15座,封堵窑洞30孔,新建大门3座,新建围墙176.1米,(概算投资183475.3元),土路及水毁路实施改造112.8公里。2020年改造土路及水毁路128.1公里。

(一)2019年实施内容及范围

全面拆除全乡“十三五”期间11个村221户县内外移民搬迁户旧宅基,清理搬迁区残垣断壁,土地复垦入库。

责任领导:马平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完成所有旧宅基地复垦工作。

1、完成乡政府驻地、孟城公路、孟牛公路、309国道沿线20米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村容村貌的“土房、土窑、土墙、土棚”的拆除改造、绿化补植及土墙新建等工作。

责任领导:孟城公路(白杨庄村、双树村、草滩村、赵山庄村、虎山庄村)李青英、刘克效;孟牛公路(何岘村、玉塬村、高岔村、牛耳塬村)马平、王莉;309国道(椿树岔村、小石沟村)王志和、赵燕弟。

完成时限:6月20日前完成拆除、复垦,7月20日前完成建设,8月10日前完成自验、整改。

完成各村主干道20米范围内残垣断壁、塌房烂房、影响村容村貌的危旧建筑的拆除改造及绿化补植工作。

责任领导:各村包村领导。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

完成各村主干道沿线21条村道112.8公里土路及水毁路砂化硬化。

责任领导:刘克效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

(二)2020年实施内容及范围。

完成孟塬乡剩余15条道路128.1公里道路砂化硬化。

责任领导:刘克效

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五土”共改工作由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主抓。各村要将“五土”共改工作纳入人居环境整治统一规划,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五土”共改。

(二)建立考核机制。将农村“五土”共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村年底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定期开展督查、考评、通报,并限期由各村负责整改。年底对成绩突出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建立健全人居环境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形成一个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我乡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保障措施。孟塬乡派出所、乡纪委、扫黑办要引导和鼓励党员干部职工带头落实“五土”共改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对恶意阻挠、漫天要价,拒不配合“五土”共改工作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和干部职工加大打击治理力度,全力保障乡党委和政府决策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五土”共改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报道、树立典型,在全乡范围内营造农村“五土”共改工作的良好氛围,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共同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五)建立长效机制。乡“五土”共改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村开展“五土”共改、“五清”工作(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沟渠、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危窑危房和残垣断壁、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开展督查、考评、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全乡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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