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乡镇、部门(单位):
经2025年9月29日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彭阳县2024年度闽宁社会帮扶资金使用计划(第三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2024年度闽宁社会帮扶资金使用计划(第三批)
为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闽宁协作,高效统筹、规范使用闽宁社会帮扶资金,特制定此计划。
一、资金使用计划
2024年度共接收闽宁社会帮扶资金801万元,本次共谋划15个项目345.4437万元。
1.彭阳县残联8.16万元,用于彭阳县残联辅助器具适配项目。
2.彭阳县民政局15万元,用于彭阳县贫困中小学生、困难儿童助学项目。
3.彭阳县卫生健康局43万元,用于2024年布鲁氏菌病防治项目33万元、彭阳县卫生人才培养项目10万元。
4.彭阳县妇联20.3万元,用于2024-2025年低保女大学生救助。
5.彭阳县团委7.9837万元,用于彭阳县2025年第三届“筑梦援宁·厦门游学之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夏令营活动。
6.白阳镇人民政府32万元,用于彭阳县白阳镇阳洼村肉牛“出户入园”隔离观察棚建设项目20万元;白阳镇友谊街家政服务项目12万元。
7.城阳乡人民政府20万元,用于城阳乡杨坪村移民点环境整治项目。
8.新集乡人民政府84万元,用于新集乡沟口村蓄水池建设项目62万元、新集乡新集村建筑垃圾处理项目22万元。
9.冯庄乡人民政府20万元,用于冯庄乡小湾村闽宁协作帮扶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10.孟塬乡人民政府95万元,用于彭阳县孟塬乡小石沟特色产业生产加工车间建设项目30万元、彭阳县孟塬乡何岘村朝那鸡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35万元、彭阳县赵山庄村朝那鸡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30万元。
二、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各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工程类项目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四制”规范管理;到户类补贴项目逐级验收审核,成熟一批、验收一批、兑现一批。规范档案资料,严格按照闽宁协作考核相关要求,完善项目申报、审批、公示、验收、资金兑现、绩效管理等档案资料。
二是规范资金使用。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闽宁社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不得挤占、挪用和违规用于负面清单事项。
三是强化监督指导。福建援彭工作组、县农业农村局定期开展联合督导,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指导其完善项目资料,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支付进度按期完成。
附件:彭阳县2024年度闽宁社会帮扶资金使用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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