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
《彭阳县2025年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2025年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
监测预警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自建房和城乡危旧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关注返乡户住房无保障、已改造户房屋安全,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动态管理,确保符合改造条件的监测对象“应帮尽帮”“应消尽消”,实现农村住房(窑)安全隐患整改动态清零。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存量危房整治工作,做到即增即改、动态清零和抗震宜居农房愿改尽改、能改快改。
一、监测预警对象
以户为单位,主要监测“六类”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突发严重困难户、其他脱贫户)和其他安全住房保障存在潜在风险的农户(含近期返乡无安全住房户)。
二、监测预警责任
坚持网格监测动态管理。乡镇、行政村(社区)、自然村网格员对所有农户住房(窑)定期监测,准确采集网格内所有群众基本信息,录入动态监测预警系统进行管理,实时更新信息数据。
三、监测识别程序
(一)村组(社区)日常监测。网格员、村(社区)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包村干部负责日常监测。以村民小组(社区网格)为单位,按照监测预警标准,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摸排,对摸排出的住房安全存在风险农户,组织人员进一步核查,核查符合改造和加固标准的上报村(社区)审核。
(二)乡镇研判预警。乡镇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拟改造和加固对象及时组织入户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召开会议研究后上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行业部门筛查。对于各乡镇上报的拟改造和加固对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逐户进行核查筛选,配合乡镇认真研究,制定帮扶措施和解决方案,确保应帮尽帮、限期消除风险,实现动态清零。
四、补助标准
对于2014年之前已实施过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的农户,由于房屋生命周期到期、自然灾害等影响,其住房又变成危房或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要求的住房,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政策支持。对于本地外出返乡、成家分户等无住房农户纳入保障范围予以支持。
(一)低收入群体危窑危房改造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补助标准。农村低收入群体危窑危房翻建、迁建户每户补助3万元;加固改造危窑的每孔补助1.5万元(每户补助不超过2孔(含2孔))。农村低收入群体翻建、迁建改造抗震宜居农房的每户补助2万元,加固改造的每户补助1.2万元。住房面积不足的(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3㎡)补建户每户补助1.5万元(补建面积不得少于18㎡)。
(二)非低收入群体抗震宜居农房改造补助。农村非低收入群体翻建、迁建改造抗震宜居农房的每户补助2万元,住房面积不足的(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3㎡)补建户每户补助1.5万元(补建面积不得少于18㎡),加固改造住房的每户补助1.2万元。
(三)不予补助对象。对于户主及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缴纳领取大额养老人员、有十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执照、公司股东、高管、拥有价值12万元以上车辆人员和不符合实施农村危窑危房改造政策的其他人员不予补助,其中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东及法人除外。裂缝房加固不受以上条件限制,但必须是唯一住房且面积不达标户。
以上补助标准不尽事宜按照《全区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宁政办规发〔2020〕13号)《宁夏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宁建发〔2021〕40号)予以执行。
五、安全住房标准
(一)建设标准:对农村翻建或迁建房屋坚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一般为砖木结构或砖混结构,房屋突出地方特色风貌,水泥砂浆砌筑,严格落实“外墙370砖,内墙240砖,上下圈梁、构造柱”等7度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2人户不低于30㎡、3人户不低于40㎡;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确保改造后的住房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具体建设标准参照《抗震宜居农房加固改造及新建技术规程》执行。
(二)租住标准:对无安全住房且自身无力翻建的住户可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周转使用,或租赁他人闲置且鉴定为A、B级的房屋使用,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安全住房保障工作,对确定实施改造的农户,经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时要将低收入群体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进行上报审核,积极动员开展建设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紧盯任务时限。对于建中、建成的农户,要同系统一并及时上报资料申请验收,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时限上要精准把关。所有建设任务必须按照时限要求完成,采取建成一户验收一户的方式,确保农户第一时间建成,第一时间验收,第一时间兑现补助资金。
(三)资料上要严格规范。各乡镇要严格执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规范整理危房改造档案资料。档案内容应包含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三个阶段的过程照片各一张,并收集建设对象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在补助资金拨付前,须将完整档案资料报送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待审核确认资料齐全、符合规定后,方可兑付补助资金。
该方案适用于2025年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收官战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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