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宁政办发〔2024〕56 号)相关规定要求,经县委同意,现对彭阳县人民政府2021-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调整,调整后的目录如下:
一、彭阳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关于征收农用地片区综合地价的标准
2.彭阳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彭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4.彭阳县经营服务性(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城市停车场和医疗机构院内停车场)收费定价方案
5.彭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6.彭阳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二、彭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彭阳县数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方案
2.彭阳县促进数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暂行办法
3.彭阳县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三、彭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彭阳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
2.关于公布实施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
3.彭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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