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
《彭阳县用水权确权结果》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用水权确权结果
根据《彭阳县关于落实水资源“四定”原则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彭阳县用水权确权工作实施方案》《彭阳县用水权确权摸底调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摸底调查结果和确权方法,制定了《彭阳县用水权确权方案》,已经固原市水务局审查会议审核通过,按照审查意见要求,对工业和养殖业确权结果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本确权结果。
一、农业用水确权
(一)确权面积。全县库井灌区确权总面积为21.9万亩,其中:库灌区19.94万亩、井灌区1.96万亩。
(二)净灌溉定额。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用水权确权指导意见》规定,我县确定水浇地畦灌净灌溉定额为112.823立方米/亩、高效节灌净灌溉定额为93.526立方米/亩、杨水灌区净灌溉定额为112.823立方米/亩。
(三)灌溉水利用系数。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用水权确权指导意见》规定,确定我县确权单元的渠系(管道)和田间水利用系数分别为干渠0.90、支渠0.87、管道0.95、田间0.85。确权单元灌溉水利用系数水浇地畦灌0.66555、高效节灌0.855。
(四)确权总量。全县库井灌区确权水量为3199.8万立方米,其中:库灌区确权水量2984.9万立方米、井灌区确权水量为214.9万立方米。
当遇到干旱年份,库灌区无法保障正常灌溉需求时,应启用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取水井,灌溉面积1.85万亩,取水量203.11万立方米。
二、工业用水确权
(一)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22家,其中:在县城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11家、农村人饮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11家,取水水源全部为宁夏中南部城乡饮水。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修订)》规定的定额标准和未涉及用水定额类型参考国家及其他省份定额标准确定确权水量,确权总量为40.01万立方米,其中:县城公共供水管网27.81万立方米、农村人饮公共供水管网12.2万立方米。
(二)不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不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9家,全部为自备水源,且都已取得取水许可证,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修订)》规定的定额标准和取水许可量,经合理性分析,确权总量为67.59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35.45万立方米、地下水32.14万立方米。
(三)确权总量。工业确权水量为107.6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75.46万立方米、地下水32.14万立方米。
三、规模化养殖业用水权确权
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业50家,有养殖存栏的50家,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取水水源为宁夏中南部城乡饮水,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修订)》规定的定额标准。确权水量为26.5479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25.6354万立方米、地下水0.9125万立方米。
四、确权结果
(一)分行业确权水量。分行业确权总量为3333.9479万立方米,其中:农业3199.8万立方米、工业107.6万立方米、规模化养殖业26.5479万立方米。
(二)分水源确权水量。分水源确权总量为3333.9479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3085.9954万立方米、地下水247.9525万立方米。
根据《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分配给我县取水总量指标为5000万立方米(农业3200万立方米、生活1500万立方、工业300万立方米),本次确权取水总量为3333.9479万立方米,剩余水量1666.0521万立方米为城乡居民生活和主要产业发展用水。以本次确权水量为基础,依据地表水年度来水量和彭阳县调度计划,按照“丰增枯减”的原则对年度实际用水进行计划管理。
附件:1.彭阳县用水权确权汇总表
2.彭阳县各区域用水权确权汇总表
3.彭阳县农业用水权确权汇总表
3-1.彭阳县农业用水确权各项指标表
3-2.彭阳县农业用水权确权水量平衡核算明细表
4.彭阳县工业用水权确权汇总表
4-1.彭阳县不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工业用水确权汇总表
4-2.彭阳县城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工业用水确权汇总表
4-3.彭阳县农村人饮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工业用水确权汇总表
5.彭阳县规模化养殖业用水权确权汇总表
5-1.彭阳县规模化畜禽养殖用水权确权汇总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固原市各部门网站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与维护:彭阳县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54-7013891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