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9/2022-00002
文号
彭政办发〔2021〕85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
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12-1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彭阳县2021年度社会帮扶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彭政办发〔2021〕85号

有关乡镇、部门(单位):

2021社会帮扶资金使用计划》已2021县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将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14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2021年度社会帮扶资金使用计划


2021年福建厦门集美区和翔安区捐助我县的774.7361万元(集美区红十字会和总工会捐助407万元,翔安区社会组织和企业捐助367.7361万元),为充分发挥社会帮扶资金效益,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特制定以下社会帮扶资金使用计划。

一、资金使用计划

(一)社会事业345.2万元

1.暖冬慰问行动资金30万元。由团委负责实施,慰问家庭困难青少年200名,每人1000元;慰问脱贫家庭大学生100,每人1000元。关爱青少年学习生活,有效缓解困难青年和学生学习生活困难问题。

2.闽宁产业园青年(职工)之家建设项目20万元。由团委负责实施,在鑫源宏泰宏鑫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青年(职工)之家”100平方米,改善闽宁产业园区青年(职工)活动条件。

3.残疾人帮扶慰问资金5.2万元。由残联负责实施,慰问帮助困难残疾人52人,每人1000元,帮助改善困难残疾人生活。

4.规范化社区康复站建设项目20万元。由残联负责实施,对孟源乡草滩村、红河镇宽坪村、古城镇皇甫村、白阳镇中庄村4个村康复服务站按“10+X”标准配备康复器材,提升村社区康复服务站服务能力和水平。

5.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启动资金10万元。由民政局负责实施,为日间照料服务提供启动资金,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善社区养老条件,为辖区60岁以上低收入家庭老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洁等养老帮扶服务。

6.彭阳县家风家训主题公园建设资金30万元。由妇联负责实施,合理选址打造家风家训主题公园1个,共设4个板块、30个标牌。传承弘扬优良家教家风,展现当代家庭文明风采,引导广大家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向上向善正能量。

7.学校运动场建设项目50万元。由教体局负责实施,铺设古城镇乃河小学塑胶跑道462平方米、运动场硅PU面层1122平方米;铺设县六小运动场硅PU1200平方米,改善学习基础设施条件和教学环境,提升教学水平。

8.教师培训学习项目30万元。由教体局负责实施,选派60名教师分2批赴福建开展进名校、访名师、听名课学习观摩交流活动,转变教学理念,提高教学质量。

9.闽宁青少年交流中心建设项目30万元。由教体局负责实施,在县城建立闽宁青少年交流中心1处,安装室内Q3LED全彩电子屏幕背景墙、演出专业音响、制作不锈钢活动舞台、铺设木地板,开展闽宁青少年同走长征路、西部乡村行研学旅行活动。

10.学前综合实践课暨生活实践美学活动项目100万元。由教体局负责实施,购买人造花原材料10908盒,用于幼儿手工花科教玩具,开展学前综合实践课暨生活实践美学活动。通过幼儿手工花科教玩具的制作,培养孩子探索新事物的整体结构认知,充分培育孩子的好奇心、自信心、审美能力以及表达能力,着力培养幼儿创新人格、创新思维以及初步的实践能力。

11.彭阳县爱心驿站项20万元由工会负责实施,按照位置合理、面积合理、距离合理、需求合理的要求,新建3工会爱心驿站,每个驿站20平米,并配套饮水机、桌椅、风扇、急救包、书籍报刊、取暖器、针线包等便民用品,有效改善爱心驿站基础设施,为环卫工、社工、志愿者提供暖心服务。

(二)产业发展221.5万元

1.罗洼乡闽宁协作车间改造提升及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26.5万元。罗洼乡闽宁协作车间改造提升15万元,由罗洼乡政府负责实施,改造提升罗洼乡闽宁协作帮扶车间,包括改造门窗及车间通暖设备、购置桌椅及展柜等,促进乡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地稳岗就业,提高群众收入。罗洼乡寨科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1.5万元,用于寨科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收入。

2.政府街社区(栖凤花园)闽宁协作帮扶车间项目100万元。由住建局负责实施,在栖凤花园(原老石油公司院内)建设钢架结构厂房1200平方米,并配套水、电、暖、厕所及附属配套设施等,解决移民劳动力就业问题,提高移民安置点群众收入。

3.冯庄乡帮扶车间改造项目15万元。由冯庄乡政府负责实施,对帮扶车间进行改造提升,购置取暖设备,铺设塑胶地坪,改造生产车间及吊顶(包含门窗)、水电设施等,促进乡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务工就业,提高群众收入。

4.红河镇宽坪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80万元由红河镇监管,宽坪村负责实施,注入帮扶资金80万元,用于宽坪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培育宽坪村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增收产业。

(三)消费帮扶20万元。

由发改局负责实施,对集美区集和兴公司在集美区设立彭阳县特产销售展示厅给予10万元补助,对甘肃华翔雾宿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彭阳分公司驻厦彭阳县特产销售展示厅给予10万元补助,支持消费帮扶,带动产业发展,加深闽宁互动。

(四)基础设施183万元

1.彭阳县古城镇挂马沟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1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在古城镇挂马沟村道路两侧场地整理15000㎡、场地硬化1575㎡、砌筑护坡380m、砌筑挡土墙210米、河道土方工程2000m³、清理垃圾等,全面改造农村出行问题,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改变村容村貌。

2.长城村旅游特色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0万元。由文广局负责实施,硬化乔家渠毛泽东宿营地入口道路400米,加快长城村红色旅游特色村基础设施建设,体现闽宁友谊,突出福建元素,发扬嘉庚精神,带动长城村旅游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

3.古城镇二小学生接送场地砂化资金3万元。由古城镇负责实施,对古城镇二小、幼儿园学生接送站场地进行填埋、砂化,改善校园周边基础设施条件、减少安全隐患。

有关工作要求

(一)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相关乡镇、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本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具体项目建设方案,明确项目建设具体内容、绩效目标、保障措施和项目责任领导,将项目建设方案报乡村振兴局备案。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相关乡镇、部门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督促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定期向乡村振兴局报送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三)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乡村振兴局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相关乡镇、部门单位,会同县财政局定期对帮扶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相关乡镇、部门单位严格履行项目立项审批、公示公告、招投标、竣工决算等项目管理制度和有关财务制度,坚决杜绝资金浪费和闲置现象发生,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帮扶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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