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1/2021-00066
文号
彭政函〔2021〕8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2-26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白阳镇崾岘村部至前庄等3条农村道路项目用地的批复

彭政函〔2021〕8号

彭阳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呈报《关于申请彭阳县白阳镇崾岘村部至前庄等3条农村道路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彭交发〔2021〕7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局修建白阳镇崾岘村部至前庄公路(全长5.215公里)、王洼镇李岔村部至庙峁公路(全长1.943公里)和城阳乡涝池至祁洼公路(全长5.971公里)。在修建中所有道路路基宽度不超过5.5米。土地所有权为集体土地,按农用地管理。

你局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和用途组织实施,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尽快解决群众行路难、运输难问题,推动我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并严格按照农村道路用地管理要求,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同时应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用地监管,本着农地农用的原则,严格把握用地范围,不得擅自或变相将农村道路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擅自扩大农村道路用地范围和规模。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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