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1/2021-00055
文号
彭政发〔2021〕13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3-11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阳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通知

彭政发〔202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驻彭各(企)事业单位:

彭阳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固原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县安委会安全生产职责,对彭阳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如下:

一、彭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张永强 主任:领导彭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责任体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统筹安排全县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等。

二、彭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

何少庸副主任:负责领导彭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协助县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协助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分管的县教育体育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金融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应急管理局。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联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伊协、税务局、消防救援大队、人行、建行、农行、农商行、邮政储蓄银行、宁夏银行、贺兰山村镇银行、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科学技术协会、供销社、烟草专卖局、烟叶公司支持、保障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能源、消防以及国有企业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负责分管行业领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张  杰 副主任: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分管的县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旅游广电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推进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负责分管行业领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荆瑞芳 副主任: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分管的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联系协调共青团、妇联、县药材公司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指导、推进卫生健康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负责分管行业领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张  学 副主任: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分管的县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联系协调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武警中队支持、保障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负责分管行业领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王继讲 副主任: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分管的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联系协调县供电局、电信局、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宁夏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彭阳分公司、王洼路政大队在履行好各自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同时,支持和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负责分管行业领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王志会 副主任:履行“一岗双责”,组织主持的王洼产业园区管委会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局、统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联系协调县工商联、社会经济调查队、石油公司、盐业局、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银川管理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在履行好各自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同时,支持和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负责分管行业领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因工作调整和人事变动的,不再另行发文调整,实行自然更替。未列入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机构,随归口管理部门由政府分管领导分管联系。

三、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综合协调县安委会主任、各副主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政府领导落实县安委会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安排有关会议、文件办理等事宜。

四、彭阳县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局)

统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彭阳县安委会日常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彭阳县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指导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工矿、危险化学品、煤矿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彭阳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县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固原市生态环境彭阳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局等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有支持、保障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县纪委监委、政府办、宣传部、政法委、编办、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局、县委督查室、总工会、团委、妇联、地震局、电信公司、武警中队、气象局、电信公司、县医院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支持、保障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

(一)各乡(镇)安委会: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风险,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王洼产业园区: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风险,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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