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金融局:
你单位《关于成立宁夏信彭助贷管理中心的请示》(彭金融局发〔2020〕27号)文件收悉。
经县委第25次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成立宁夏信彭助贷管理中心,为县域范围内民营企业、个人、非法人组织提供助贷(或转贷)和助贷相关咨询等服务。
二、宁夏信彭助贷管理中心注册资本5000万元,全部由彭阳县润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并履行出资责任。该管理中心与彭阳县润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体,属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助贷中心法人(主任)由县人民政府聘任的彭阳县润阳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兼任,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由润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兼任。办公地址设在彭阳彭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址。
三、助贷管理中心必须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严控风险”的运行原则,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签订《合作协议》,按照章程约定,依法合规开展助贷业务。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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