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彭阳县村庄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村庄规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统筹推进我县村庄规划工作,发挥村庄规划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社)发〔2019〕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全面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把村庄规划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着力完善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制度,扎实做好村庄调查、分类和布局,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以科学的村庄规划引领全县乡村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一)规划定位。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村庄规划范围为村域全部国土空间,可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
(二)工作原则。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有序推进、务实规划。
(三)工作目标。到2019年底,以乡镇为单元,建立统一的村庄现状数据库;明确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整治改善类5类村庄类型;完成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初步探索完善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制度,为全面推进村庄规划工作打好基础。
2020年,完成白阳镇双磨村、古城镇任河村、王洼镇李寨村、红河镇红河村、草庙乡草庙村五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从2021年开始,按照需要对其它集聚提升类和特色保护类村庄,分年度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做到应编尽编。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对集聚提升类和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实现村庄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分工
(一)基本情况。全县12个乡镇共156个行政村724个自然村,目前,已完成村庄调查和分类两项工作,建立了全县统一的村庄现状数据库。分别归类为集聚提升类98个,特色保护类61个,城郊融合类37个,搬迁撤并类142个,整治改善类386个。其中集聚提升类和特色保护类村庄涉及行政村90个,其他类涉及行政村66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城阳乡长城村已完成。
(二)工作任务。统筹村庄发展目标,充分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要求,研究制定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统筹生态保护修复,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尽可能地保留乡村原有地貌、自然形态等,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格局;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布局,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统筹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加强各类建设风貌规划和引导,保护好村庄特色风貌;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建立全域覆盖、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因地制宜提出村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规模、标准等要求;统筹产业发展空间,优化城乡产业用地布局,合理保障农村新产业发展用地,可以少量地安排必需的农产品生产加工用地;统筹农村住房布局,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充分考虑当地文化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因地制宜提出住宅和规划设计要求;统筹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提出应对各类危害的措施。明确规划近期实施项目,优化调整用地布局,探索规划“留白”机制。
从2020年开始,以乡镇为单元,按照村庄分类结果,全面完成我县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和整治改善类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11月底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12月底完成年度计划村庄编制工作,将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统一管理。
(三)工作分工。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由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牵头,各部门配合。按照进度要求,根据村庄普查和分类结果,结合各村实际和发展建设需要,在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梳理村庄现状,按照技术规范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符合我县村情,能够指导今后乡村发展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财政部门要重点保障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编制计划及费用估算
按照对集聚提升类和特色保护类村庄做到应编尽编的总要求,结合我县乡村建设发展实际,计划从2020年开始,按照需要,逐步编制完成我县156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
今年计划编制完成5个行政村,需编制费用100万元。
五、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11月底前)
搭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配齐人员队伍,落实工作经费,组织招投标工作,做好全面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的各项准备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把村庄规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村庄规划工作小组,全面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编制阶段(2020年12月底前)
开展进村实地调研、资料收集、召开启动会、调查踏勘、乡村级沟通交流等前期基础工作;按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完成村庄规划成果;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行成果论证,完成技术审查,提交最终规划成果。
(三)规划审查报批阶段(2021年3月底前)
村庄规划经乡(镇)人民政府审定,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审议,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六、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要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纳入本年度预算,多方筹措资金,确保按期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村庄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审议重要事项,研究解决重要问题,保障工作经费及人员力量,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特别是各乡(镇)要把村庄规划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村庄规划工作的领导,把村庄规划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定期沟通协调有关工作,认真履职,协调配合,共同发力。农业农村局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切实做到乡村振兴规划先行。自然资源局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村庄规划协调沟通和实施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财政局要做好项目统筹和资金保障工作,其它部门要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协调配合工作。
(三)加大经费保障。财政局要根据我县实际,结合乡村振兴、村庄整治建设项目,大力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允许使用村庄整治建设资金用于编制村庄规划,鼓励本土能人、企业家、新乡贤等社会各界投身村庄规划建设工作,形成节约优先、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四)严格监督考核。要加强村庄规划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村庄规划工作月报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将村庄规划工作纳入乡(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评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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