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1/2020-00095
文号
彭政函〔2020〕38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4-30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移民迁出区土地收为国有并确权到所属林场的批复

彭政函〔2020〕38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呈报《彭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将“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移民迁出区土地收为国有并确权到所属林场的请示》(彭自然资发〔2020〕73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原则同意将白阳镇、新集乡、罗洼乡3个乡镇9个自然村34户“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县外生态移民迁出区土地2775.78亩(耕地784.92亩、荒山荒地1271.97亩、退耕还林地706.7亩、宅基地12.19亩)土地使用权收为国有,收回后按管辖范围分别确权到草庙林场2662.17亩,茹河林场113.61亩。

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用地单位收缴各种费用,尽快办理土地登记。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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